一般两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都是后车担负事故责任。但近日在江宁中队辖区有一起追尾事故,前车却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是为何呢?
日前,江宁中队接到杨某报警:在205国道官山道口附近,他的车被追尾了,车损不大,但对方不愿承认,请求民警出警现场。接到报警后,江宁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只见两位司机互指对方,争吵不休。见状,民警及时进行劝阻,报警人杨某气呼呼地告诉民警:“我见路口绿灯变成红灯,立即刹车了,后车没保持安全距离撞了上来,下车找其理论还不愿承认责任。”而一旁的刘某也是一脸愤怒:“警察同志,他骗人,他在路口实线处强行变道从我车前蹿过,再来个急刹车,我怀疑是来碰瓷的。”
到底这两人谁之过呢?民警调取了事发路口监控录像,只见,杨某驾车由北向南快要行驶至事发路口时,先从中间行车道变道至左侧车道,待行驶一小段距离,压着白实线向中间行车道进行强行变道后又紧急刹车,而刘某因为距离太近,“哐”地追了上去。
通过视频证据,很明显该起事故是由杨某强行变道引发的,民警判定杨某全责,并对其路口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给予罚100元记3分的处罚,而刘某不用为此次事故负责。交警提醒:两车追尾事故是指在同一行车道内,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撞了上去,后车才需担负责任,若是车辆随意加塞、强行变道引发的追尾,后车不需要担负责任。因此,请广大驾驶员摒弃驾驶小陋习,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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