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猛于虎。常州市经开区法院昨日发布了多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加塞抢行、开车看手机、喝酒驾车、违法违停”等驾驶陋习和违法行为均是酿成惨痛事故的罪魁祸首。
半夜停车买夜宵
父母痛失独生子
本想图个便利,却没想到一命呜呼。今年4月15日凌晨1点左右,李某驾驶小轿车行驶在中吴大道横林段,遇路边小贩卖夜宵,遂想下车买份炒面填填肚子。眼见夜半无人、路面空旷,其将车直接停于机动车道内,便下车买面。怎料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就在李某等夜宵之时,后面即驶来一辆大卡车,将李某与小轿车撞飞,李某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由于无法确认李某当时的行走方向及状态,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后经常州经开区法院法官组织调解,李某父母获赔67万余元。年仅22岁的李某,未曾体会过完整的人生,大好年华便戛然而止,徒留父母孤独残年。
边听歌来边骑车
酿成大祸不自知
头戴耳机走路,看似平常,但恰恰就是这种看似普通的行为,在交通出行时却是一种极大的安全隐患。去年10月18日下午,吴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在常州某钢铁厂厂区道路上,正当其欲右转时,后面同样驾驶电动车的刘某因前车未有转向灯预警,眼见可能撞上吴某,便急按喇叭提醒。怎料因吴某头戴耳机,竟浑然未觉,仍旧快速行驶致两车相撞。而刘某为躲避吴某,连人带车撞入道路右侧绿化带,两人均受重伤。本案经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法官组织调解,吴某获赔8万余元。
非机动车道乱停车
不擦不碰亦有责
停车位难找,路边停一停,下车拿个东西分分钟就走。这是许多司机的惯常行为。但停车需谨慎,停车有风险!今年5月14日,马某驾驶卡车行驶至312国道遥观镇塘桥段,恰遇同事驾驶货车,正值晚饭时分,两人便将车一前一后停放在路边非机动车道内,下车吃饭。此时,驾驶电动车行驶于该非机动车道内的丁某见该车道被两辆大车占用,遂绕过该两辆车,当其又回至非机动车道内时,与行人卢某相撞,致卢某、丁某均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两货车驾驶员占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妨碍他人通行,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本案经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判决,两货车车主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卢某及丁某共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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