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张家港安装监控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江苏要闻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2017-12-2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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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交警这次又放大招了!监控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罚款50元,记3分!

今年8月份以来,我市交警部门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四个多月时间里, 对8000余名不礼让斑马线的司机进行了处罚。

交警介绍,这次首先在市区南苑路,安装电子警察进行抓拍。

南苑路梁丰生态园南门、南苑路帝景豪园南门、南苑路中昊檀宫北门、南苑路雅美阁南门、南苑路-金港大道路口西侧,工作人员沿路安装了5个监控探头,预计明年1月20日开始启用。

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在市区其它一些重要道路安装电子警察。点位一般设在学校、医院、公园、或者小区周边,人流量相对比较大,车速比较快的地方。涉及的道路是长安路、永安路、暨阳路、包括国泰路(等等)。

交警介绍,目前我市道路主要有四种情况: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面

当车辆驶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当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遇行人步入斑马线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左转弯,遇行人步入斑马线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当路面比较宽阔的,中间有绿化带、隔离护栏、双黄线。

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时,经过这里的车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对向车道的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50元。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50元。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50元。

[责任编辑:今日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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