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查处311起价格欺诈案

江苏要闻2012-12-2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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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菜饭标价每份48元,结账时却按每份140元收取;按原价卖房,却谎称是降价1000元促销……21日,省物价局通报:今年4月到11月全省共查处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311件,实施经济制裁1909万元。

  无锡的一名消费者在连云港连岛盛源海鲜楼吃饭,结账发现报价80元/斤的老虎鱼变成480元/斤,标价48元/份的青菜饭变成140元/份。物价部门接到举报查实后,责令海鲜楼退还1104元并罚款2000元。消费者在江阴新一城尚品商店购买标价15元/盒的面膜,结账时被收取30元/盒,最终商店将多收的15元退还消费者并被罚款1000元。“部分商家抓住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看收费凭据的漏洞,一旦消费项目或商品种类较多就在个别商品上加价,消费者对此要千万留心。”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鞠汉芳表示。

  五星电器南通大卖场的两款吸尘器和电压力锅分别标价349元/台、399元∕台,均按“特价”299元/台销售,经查该商场此前一直以299元/台销售,最终被罚20万元。苏州信德房地产开发公司宣传海报称“公寓房售价3580元/平方米起,层高4.95米,以实用面积折算价格”。有消费者购买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按海报总价也就十几万,可开发商算出的价格却是25万元。开发商解释,4.95米层高可分隔成两层,实用面积增加到近70平方米。最终,该公司被罚10万元。

  销售商品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现象在逐渐增多。盐城商业大厦超市、常州农工商超市、常州联华超市西新桥分公司销售食盐时,在政府定价基础上每袋提高1-2元。鞠汉芳介绍,价格违法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广大消费者要加强监督,如遇到或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物价部门将及时依法打击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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