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过生日相约去抢劫 抢460元判三年罚1000元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6-12-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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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2日晚上,“95后”陈某过生日,请了高某等人一起吃饭。晚上11点多结束后,高某和陈某等6人竟相约到龙川广场抢劫,一共抢了460元。江都公安局于同年6月14日凌晨零时许,将涉案人员传唤至派出所。上述人员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

江都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近日,高某、陈某两人因抢劫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责任编辑:解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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