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卞志鹏 记者 林清智)2012年,因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犯危险驾驶罪,镇江扬中司机严某(男)被扬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可是受过法律严惩的严某不但没有吸取前车之鉴,反而在今年12月21日晚上又因酒后驾驶被扬中交警查获。12月30日,扬中交警大队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当晚的吹气检测结果显示,严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超过了醉驾标准。
12月21日晚11时许,扬中男子严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38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泰州大前高速匝道口时,原本想到前面一个路口再拐弯回家的他,竟误以为泰镇高速的匝道是他拐往回家的路,于是驾驶摩托车提前在该匝道口拐了弯。
严某刚进匝道口后就发现路不对了,于是他准备调头行驶再回到238省道上,可就在调头过程中,摩托车不小心撞上了匝道口的警示灯和锥桶,严某连人带车摔倒在了地上。
严某这一系列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正在匝道口执勤的泰州大桥卡口民警注意,于是,民警将严某带至执勤岗亭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严某的酒精呼气检测值竟高达184mg/100ml。
后经严某交代,原来当天中午,严某在与朋友聚餐时喝了4杯多白酒,席后,他就去工厂一直加班工作到晚上10点钟。本以为体内酒精会消散掉的严某就开始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了,岂知在回家的途中竟然发生了之前的一幕。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严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后民警查实,严某曾在2012年就因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严某还因此受伤。当时,严某的血液酒精检测值竟然高达354mg/100ml,比醉驾认定的标准还要高4倍之多。最终,严某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扬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
目前,严某的抽样血液已被送去检测鉴定,警方将根据血检结果对其作出处罚。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