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孔乙己” 面对警方:是拿手机不是偷手机

江苏要闻连云港广播电视台2017-12-30 16:21
穿越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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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中有这么一段:孔乙己到店里买酒,周围人起哄:“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是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显然孔乙己面对别人指责他偷书时的狡辩苍白无力。

最近连云公安分局宿城派出所也遇到了一位“孔乙己”先生。

2017年12月20日下午,市民赵女士将手机放在营业厅给工作人员修理,并交代对方,等会来拿。刚走不久,孔某来到营业厅办理话费充值业务,恰好看到赵女士放在营业台上的手机,便顺手拿在手上把玩,当他发现工作人员并未注意后,就把手机揣到自己口袋里后迅速离开。出店后孔某把偷来的手机关机,并将手机卡也取出扔掉。

现代版“孔乙己” 面对警方:是拿手机不是偷手机

失主赵女士报案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及时调取了手机营业厅及周围路段视频监控。根据嫌疑人盗窃时身着的工作服特征,找到其所在单位保卫处,仅用2小时便锁定嫌疑人。然后民警带着传唤证和搜查证将孔某带回了派出所,并在其住所找到尚未销赃的手机。

可犯罪嫌疑人的姐姐,自称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竟公然向派出所喊话:“用我们专业的话说,我弟的行为不是偷手机,是拿手机!是拿不是偷!不是盗窃!他没有违法,若是敢说我弟是盗窃,我就曝光你们!”

经过民警的教育和围观群众的劝说,这名所谓的“律师”姐姐终于不再诡辩,承认其弟弟的行为确实属于盗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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