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4日讯(通讯员 葛东升 记者 王国柱)“老板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今天我们都拿到了,这下总算能安心回家过年了,感谢检察官帮我们打官司。”2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农民工郑夕洪等14人攥着一叠刚到手的崭新钞票,很激动。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6年下半年,泰州市皓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经营者内部矛盾,企业管理不善而停产,在此之前,公司已欠下郑夕洪等14名农民工工资19.8万余元。由于企业陷入瘫痪,无人管理,工资拖欠长达一年之久仍未能给付。
“去年的工资一直拖到现在还没发,这事检察官能不能帮帮我们?”2017年12月,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协助解决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农民工依法维权普法宣传,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多次讨薪无果的老郑与工友们来到姜堰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获悉相关情况后,检察官立即进行了调查,从工资发放记录、当事人证人证言等方面来看,有证据证明老郑等14名农民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且被长期拖欠工资。由于此前与企业多次沟通未成,检察官建议其通过诉讼程序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考虑到农民工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对诉讼程序不甚清楚,应诉能力不足,检察官审查后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检察官还主动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对接,及时落实了法律援助措施。2月2日,此案起诉到法院。
如何在胜诉的同时,让农民工们在春节前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承办检察官杨翔说,一般案件从判决到执行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眼下年关将至,时间不等人,怎么办?诉讼期间,检察官经过与法院充分沟通,优先排定开庭时间,同时向当事农民工及其法律援助律师提出了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的建议,由法院冻结被告企业部分资金,确保案件判决后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并宣读了《支持起诉意见书》,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无异议,最终法院判令由被告企业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由于此前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月13日,老郑等14名农民工便如数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让欠薪终于不再“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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