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适时通过法定程序调整高铁车票价格

民生资讯来源2010-05-19 18:36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新华网快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19日介绍,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关注全国高铁运营和车票试行运价实施情况,适时通过法定程序,调整高铁车票价格。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19日介绍,去年上半年以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一直密切关注高速铁路运营状况,收集和分析有关数据,今后将继续关注全国高铁运营和车票试行运价实施情况,适时通过法定程序,正式制定高速铁路票价。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8年8月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运营以来,旅客运量一直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07年京津两地间铁路旅客运量共830万人次,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两地间铁路旅客运量累计达到1870万人次,比开通前增长了126%,其中高速动车组运送旅客1585万人次;今年1-2月,高速动车组运送旅客341万人次,同比增长17%。

这位人士表示,铁路运输成本中线路折旧等固定成本所占比例较高,和运量关系不大,因此在运量仍保持快速增长的时期测算运输成本、核定运价,可能带来平均每位旅客分摊的固定成本偏高问题,推动票价水平上升,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到运量相对稳定后,定价会更好些”。

2008年,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开通运营后,新开行的时速300-350公里动车组列车实行试行运价。试行运价水平,由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试行满一年后,将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运价。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武汉-广州等中长途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刚刚投入运营,尚无法对运营成本作出准确预测,构建完整运价体系的条件还不成熟。

他认为,价格主管部门在核定高铁票价时,将综合考虑维护铁路运输正常运营,兼顾广大旅客的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发挥铁路运力等因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合理的价格。

[责任编辑:admin]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热门推荐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