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见习记者 张维
针对近来部分城市相继出台限制流动人口政策的情况,5月26日下午,长期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律师李方平与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建议对此类限制新市民权利、进行户籍“逆向改革”的做法予以监督。
两位学者指出,这些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新管理办法是收容遣送制度的“变相复活”。希望由国务院出面对此类做法纠正,以免户籍改革成为部分地方政府以改革之名保护地方利益的又一挡箭牌。
各地频出政策
应对流动人口增长带来的隐患
4月17日,《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月25日,北京警方在大兴区老三余村召开现场会,试点推行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倒挂”村的封闭管理模式。所谓“倒挂”是指流动人口数量超过常住人口数量。目前,大兴区有92个自然村出现“倒挂”情况,以老三余村为例,该村常住人口660人,而流动人口数量达到6000人左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这些村庄出现警情高发、环境和治安秩序差等情况,已经形成治安工作的瓶颈。按照封闭式的管理模式,警方联合政府部门为这些村落建围墙、安街门、设岗亭,并封闭一些不常用的路口,对村内的人员和车辆实行持证出入的措施,将原本开放的自然村经过改造,变为封闭式的社区管理。
4月29日,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铭称,流动人口总量失控,具体管理缺位,是深圳治安的症结所在。深圳的治安要从根子上解决,就是要解决流动人口总量失控,无业人员长期在深滞留等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深圳治安永无宁日。深圳有关官员近日称,无业人员不清除,深圳没有太平。深圳拟立法对3个月以上无正当职业的人,不予租房子,请他回原籍。此言论很快引起广泛社会反响。据某网站调查显示,4万多名受调查网民近6成表示不赞同该说法。
两位学者认为,一些地方要求办理“居住证”或者“出入证”的做法,看似是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实则是地方行政机关出于行政管制的便利,违反法律规定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居住权、就业权等进行非法限制。
李方平认为,这些限制措施背后其实是歧视性思维作祟,也构成对非户籍居民的严重歧视。胡星斗也认为,尤其昆明和深圳出台的措施中有关对新市民“限制居住”、“请回原籍”等的规定,在缺乏实体法和程序法依据的情况下,极大地限制了新市民的生存权利,“这无疑是在变相复活收容遣送制度”。
限制流动人口
有悖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思路
两位学者还认为,限制流动人口的做法与国务院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路相悖。
据报道,2009年底,温家宝总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户籍改革的思路是“首先要解决那些常年在城里打工,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而又没有户籍的人们,让他们融入城市,和城里人一样工作和生活,享受同样的权利和待遇”。
而今年4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2010年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来抓。其第六点如是表述:“深化土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
以上两个规定都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国务院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的态度是积极和坚决的。胡星斗认为,温家宝总理指出的户籍制度改革思路决定了各种改革尝试都应该剥离户籍与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之间的“捆绑”,而不应为了行政管制的便利或者地方利益的考虑对新市民的权利进行限制。一些地方的做法存在的共同特征就是以办理居住证或者出入证的形式对新市民的居住权利甚至就业权利进行限制,这显然与国务院的户籍改革思路是相悖的。
中央党校教授
驱赶失业者不会换来社会稳定
有关专家认为,户籍制度改革之所以困难重重,根源在于户籍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之间的连结无法简单剥离。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是赋权的改革,而不是为新市民的合法权利设置或增添障碍的改革。户籍改革的方向,应朝着破除户籍与各种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连结的方向进行,而不是相反。
中央党校教授林喍源丝捶ū硎救贤?K?担骸肮?裣碛衅降鹊那ㄡ阕杂扇ǎ?馐窍芊ㄋ?秤韫?竦牟蝗萸址傅娜ɡ?H巳硕加腥ň幼≡诔鞘校?硎艹鞘械纳?睢R恍┑胤降淖龇ü倘欢加衅淅碛桑??楦?岬资乔趾θ巳ǖ钠缡有形??杂谖夜??诮?械幕Ъ?贫雀母锸遣焕?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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