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各地年底前须启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民生资讯来源2010-07-29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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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副部长尹力日前要求,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尚未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地区,要在今年年底前启动这项工作。

卫生部28日在京召开“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改善医疗执业环境”座谈会,研讨今年6月以来恶性医闹事件频发的对策与防控方案。卫生部副部长尹力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抓重点、抓基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疗机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和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医患矛盾纠纷。

尹力强调,首先要高度重视医患矛盾问题,要做好卫生领域里的社会稳定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结合医疗机构特点,切实加强医院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建设,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大巡查防范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重点医院建立警务室。

其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及扰乱医疗秩序的苗头和事件,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做好矛盾化解和安全事件防范;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扰乱正常诊疗秩序的案件线索和职业医闹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惩处工作。

同时,要一手抓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手抓改进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两手都要硬。要提高依法执业意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要加强医患沟通和医院投诉管理,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尹力强调,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尚未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地区,要在今年年底前启动这项工作。未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平安医院考评要实行一票否决。

会上,公安、政法、中央综治办等部门代表以及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的法律专家,围绕山东与湖北两省报告的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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