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在南京生活的老人可享受这一大波福利

民生资讯现代快报2018-09-08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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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鹿伟)老年人在南京将享受一大波福利。9 月 7 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简称 " 意见 ")。记者注意到,其中 80 岁以上老人可以将户口迁入其子女在本市的家庭户、70 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60 — 69 周岁老人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等等。

80 岁以上老人可以随子女迁户口至南京

如今,南京有不少 " 老漂族 ",为支持儿女事业、照顾第三代而离乡背井,来到南京。意见明确,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其子女在本市的家庭户。子女户口登记在非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处的,需经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承租人同意;户口迁入农村地区的,需经村(居)委会会议决定同意。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老年人出行也有优待。根据意见,7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60 — 69 周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外地老年人与本地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有条件的公共交通场所、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志,开辟候车专区或专座,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60 岁以上老人免费进入政府主办的公园

出游,老年人也有福利。意见明确,60 — 69 周岁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进入其他游览参观点可享受半价优惠。7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享受 60 — 69 周岁老年人优惠待遇的基础上,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游览参观点,进入其他游览参观点可享受半价优惠。外地来宁的老年人享受本市老年人同等优惠待遇。

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居住也要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南京要求,新建居住区通过规划审批管理的,要明确适老化标准和配套建设内容,督促开发企业按规划要求同步设计建设;规模较大的已建成居住区应通过改造或新建,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实用便利的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优先支持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为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符合政府购买照护服务条件的老年人和 70 周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家庭改造的,政府给予补贴。

逐步形成 15 分钟步行圈的养老服务网络

如今,不少老人还是倾向于居家养老。意见规定,社区 40% 及以上办公服务用房无偿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到 2020 年,90% 及以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交由社会力量独立运作;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区每个社区至少建成 1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雨花台、栖霞区平均每个社区至少建成 3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其他区平均每个社区至少建成 8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形成 15 分钟步行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责任编辑:心之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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