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垃圾分类覆盖将超70% 南京苏州是重点

民生资讯现代快报2017-09-14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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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哪些垃圾有害,哪些可以回收利用?到底如何做好垃圾分类?9 月 1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了解到,江苏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日前制定了《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到 9 月 21 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办法》提出了垃圾分类的目标,即:到 2020 年,江苏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 70% 以上。根据《办法》,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等四类,同时提出对有害垃圾强制分类。另外,苏州、南京是国家确定的垃圾分类重点城市。

南京、苏州成国家确定的垃圾分类重点城市

《办法》中明确,到 2020 年,根据国家和省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 70% 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达到 60% 以上;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以上。

现代快报记者从《办法》了解到,目前国家确定的重点城市城区包括南京市、苏州市。同时,鼓励其他设区市、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那么,在哪些区域内,需要进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呢?《办法》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需要进行垃圾分类。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明确 4 类垃圾,其中有害垃圾必须强制分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办法》将垃圾分为 4 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办法》表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 2017 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未纳入强制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那么这 4 种垃圾分别有哪些?它们分别应该如何处理?

1、有害垃圾:

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有害垃圾应如何处理?现代快报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市民可以把有害垃圾放在专门设置的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和临时储存场所里。也可以通过各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对有害垃圾收集、集中,再进行处置。

2、回收物:

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可回收物如何处理?《办法》表明,将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并规范设置提示标识、宣传内容,鼓励采用定时定点现场交投回收方式,设置现场交投、临时存放区域。有条件的区域应建设可回收物分拣场所,对可回收物进行二次细分类。

3、厨废弃物:

包括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餐厨废弃物如何处理?现代快报记者从《办法》了解到,餐厨废弃物需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等。另外,餐厨废弃物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4、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

包括绿化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枝叶、树木等,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如何处理?根据《办法》,养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树木、枝叶等园林绿化垃圾需单独分类和存放;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并逐步提高分类准确率,避免混入其他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做到 " 日产日清 "。

如何引导市民做好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具体实施中,会有哪些举措?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办法》中也提出了多条可行性的举措。首先,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有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以及废弃药品等家庭源危险废物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收集和集中。

其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办法》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收运等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第三,配置标识易懂、规格适宜、设计美观的分类垃圾箱。《办法》提出要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投放收运体系。各地要按照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标识易懂、规格适宜、设计美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

此外,在垃圾分类时 " 以旧换新 "、" 押金退换 ",回收电子产品、包装物。《办法》表明,要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 " 以旧换新 "" 押金退换 " 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当然,如果不遵守垃圾分类相关规定,有没有处罚措施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办法》提出,每年组织对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不纳入当年各类创建考核评比范围;已取得各类创建称号的,实施警告或摘牌。在未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将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人居环境奖、省优秀管理城市等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2017 年 9 月 13 日到 2017 年 9 月 21 日期间,《办法》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夕竹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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