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 司法行政系统力推“全程说理式执法”

民生资讯南方网2017-09-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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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程姝雯)昨日,司法部就近日印发的《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南都记者从司法部获悉,《意见》列出了司法行政系统的“普法清单”,要求司法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中“释法、说法”,比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此外《意见》还明确,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

与政法系统其他部门不同的是,司法行政机关除了行政执法、管理职能之外,还担负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职能,这些职能与老百姓的利益诉求、日常生活工作都紧密相关。就此,司法部梳理出了司法行政系统在履行各类职能时的“普法清单”。

《意见》还对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同时,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对于司法行政干警,从入职培训、晋职培训、业务培训,都要把法治素养课程作为必训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也有业内人士向南都指出,“谁执法谁普法”是“双向法治教育”:既是对公众进行普法说法,更是对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执法者、法律服务提供者的法治素养、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司法行政系统普法清单

●在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起草制定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阐明相关法律规定;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戒毒执法各环节;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各项执法活动;

●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将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在公证活动中解析法律、阐明法理等等。

[责任编辑:龙腾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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