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江苏总数增至7个

民生资讯中国江苏网2018-10-16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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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在广东深圳市召开的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授予南通等27个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南通市委书记陆志鹏参会并上台领取“国家森林城市”奖牌,南通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再添一张靓丽的“国”字号生态名片。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164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其中江苏省国家森林城市已增至7个,分别是无锡、扬州、南京、徐州、镇江、常州和南通。

  国家森林城市,是评价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是衡量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发展森林城市”列为重要内容,国务院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列为政府内容审批事项。

  地处江海交汇处的南通克服盐碱地多、缺山少湖等先天不足,扎扎实实,稳步推进,用实际行动实现了五大类40项创建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等相关文件要求,完美地诠释了“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创建宗旨要义,也为全国更多地区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提供了“南通方案”。

  2016年以来,南通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一核、两带、三网、七廊、多组团”的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高质量推进“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全市累计新增成片造林面积31.4万亩,年均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87%,全省领先;全市及7个县(市、区)的森林覆盖率达35.21%;城区绿化覆盖率约43.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67平方米;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为98.3%、满意度为93.8%。三年来,全市累计投入约86亿元,其中财政投入约60亿元、社会投入约26亿元。

  为深入推进创森工作,南通市委、市政府将林地、湿地等相关指标写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在全省率先将“森林覆盖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列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任期资源环境责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是一个发展森林绿地、修复城乡生态系统的过程,也是一个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城乡居民生态文明素质的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南通市委书记陆志鹏表示,南通将以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为新起点,坚持两手抓、齐步走、双丰收,大力推进“大地植绿”,普惠绿色福利,同时推进“心中播绿”,弘扬绿色理念,着力推进更高质量森林城市建设,不断深化森林城市建设,让南通这座江风海韵森林城变得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丁亚鹏)

  附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批准名单:

  北京市平谷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桐庐县、安吉县和江山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萍乡市、武宁县和崇义县,山东省济宁市、聊城市、滕州市、邹城市和曲阜市,河南省濮阳市、驻马店市和南阳市,湖北省黄石市和宜都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深圳市和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重庆市荣昌区。

[责任编辑:夕竹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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