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兴化治安大队建立寄递业查案机制 严打犯罪

民生资讯泰州日报2017-11-2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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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着眼社会治安管控,认真落实寄递业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在全面完成全市14家寄递企业,250余家寄递网点和800多名从业人员登记调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常态化巡查和查案工作机制,组织警力不间断地开展寄递企业(网点代收点)监管检查1700余次,完成了4家内部安全制度不落实的寄递企业的行政处罚,完成了9起违反邮政管理三项制度的调查取证,通过强化安全监管,在泰州市范围内首次适用反恐法对寄递企业的处罚,通过寄递业治安管理抓获刑事涉案人员4名,刑事拘留3人,取保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起,寄递业安全监管集中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协作,探索建立案件查处机制

为切实落实寄递业的安全监管各项措施,治安大队按照“公安取证、邮政处罚”的思路,主动与泰州市邮管局对接,建立“热线”联系交流监管信息,在上级业务部门帮助下经过多次协商,探索建立了公安邮管部门协作配合的查案机制,机制建立后,治安部门会同相关派出所加大了寄递业的日常检查和突击清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和发案后倒查,对发现的寄递业从业人员不按规定查验送寄人身份和不开箱验视等违反“三项制度”行为,迅速开展证据固定和材料收集,并及时向邮管部门移送案件材料,集中攻坚以来该局已调查取证并向邮管部门移送寄递业行政案件9起。

破解难题,侦办首起寄递业涉恐案件

6月初治安大队接到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一起涉枪案件的协查,工作中发现我市开发区某快递公司存在违规收寄气枪子弹的情况,为此治安大队迅速启动了联动协办机制,与泰州市邮政管理局取得联系,邮管局办案人员对处罚证据材料要求进行了规范指导,治安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对快递公司业务员梅某收寄快件时未对客户进行实名查验、开箱验视,导致利用电瓶伪装的气枪子弹流入寄递渠道一案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证据收集,并迅速将案卷材料移送泰州市邮政管理局,7月31日泰州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快递公司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处罚,对法定代表人石某、收件快递员梅某分别处以3000元、2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泰州市首例对寄递业违法行为适用反恐法进行处罚,极大推动了寄递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

立足长远,聚焦安全监管实效提升

在寄递业安全监管工作中,治安大队始终立足安全抓监管,聚焦问题促规范,虚实联动出实效。针对寄递企业和寄递行业经营中存在的内部治安管理有漏洞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治安大队对日常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紧抓不放,先后对4家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和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寄递企业按照《江苏省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条例》规定进行了处罚。同时治安大队从实战出发,紧扣线上线下两大平台,开展网上网下联动监管,把寄递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和公安机关社会面治安管控结合起来,取得明显成效。针对该市不锈钢制造业和食品添加剂产业较为发达集中的特点,治安大队紧盯寄递业中涉及的非法制造枪支配件和非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及时发现并查处了通过网上联系,快递发货的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案件和非法制造销售伪劣产品案件6起。7月中旬兴化市公安局茅山派出所通过日常管理,协助外省公安机关侦破了多起网上购买枪支配件非法制造持有枪支案件。

[责任编辑:陶小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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