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搞科研,政府来买单。2012年,宿迁市出台《宿迁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在全国实施了科技创新券政策,为企业发展添足马力。记者从宿迁市科技局获悉,经过部门推荐和审核,宿迁将向111家企业和8个创业者(创业团队),发放2017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2180万元。
两年前,宿迁洁润管业领到了30万元的创新券,经过研究后,很快就推出了纳米管,并迅速地占领了市场。“众所周知,随着杂质的沉淀,水管里容易产生水垢滋生细菌。但我们把纳米技术运用到水管当中,这种纳米管不会产生水垢,更不会滋生细菌。”公司董事长张荣景介绍。
记者了解到,针对科技创新能力弱、科技创新资源匮乏的现状,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科技创新券实践,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率、强化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主导性作用,制度实施以来,在带动科技投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科技创新券是将政府财政奖补资金转化为有价证券发给企业,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或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提供科研服务之后,都可持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不同于传统政府补贴的是,企业可以凭借创新券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直接结算,不用再等到年底走程序“报销”。
“创新券是针对本市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而设计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由市政府无偿向企业发放,重点支持企业对外智、外才、外脑的引进和研发机构的建设。”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表示,只有让企业敢于投入、勇于创新,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多研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才能确保企业自身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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