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疑因拒绝为男生做题被刺死,律师: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社会万象腾讯传媒2018-01-11 20:23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15岁的初三女生小怡(化名),为了这几天的月考,在上学的车上都不忘复习,吃完午饭后,又回到教室继续学习,但她没想到,前座男同学突然持刀刺向了她。1月9日,这一幕发生在莆田仙游金石中学,小怡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但最终因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犯罪嫌疑人自行到派出所投案。

小怡母亲说,女儿因拒绝为其做题,嫌疑人怀恨在心,便到市场买刀行凶。当地政府表示,嫌疑人颜某霖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相关善后事宜正在处理。

女孩疑因拒绝为男生做题被刺死,律师: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谁也没想到,花一样的青春少女,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在答主们都在为小女孩儿而感到难过惋惜的同时,对于酿成这起悲剧的犯罪嫌疑人颜某霖,大家也产生了疑问,按照法律,这位小男生会受到什么惩罚呢?我们来看看企鹅问答的法律专家们怎么说?

女孩疑因拒绝为男生做题被刺死,律师: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北京于伏海律师:如果嫌疑人不满十八周岁,那就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如果嫌疑人已经满十四周岁,那就应当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十四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案情,嫌疑人为初三学生,应该已经满十四周岁。

假如嫌疑人确实满十四周岁,那法院应当认定嫌疑人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再假如嫌疑人已经满十八周岁,那法院最重可以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最轻也得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判三年徒刑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因此,嫌疑人如果满十八周岁,我认为至少应该判处无期徒刑。如果嫌疑人不满十八周岁,那就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有人说嫌疑人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我不这么认为。从新闻报道来看,嫌疑人用刀直接刺入被害人脖子,这个情节完全是故意杀人的情节,不只是“伤害”那么简单。

以下是法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知识产权法律师韦喜:近年来,这种校园悲剧越来越频发,这背后的原因,是学生越来越早熟,同时意气用事,缺乏法律意识,心理素质有问题。

为什么已经被开除过一次的学生居然还能再次进入重点班?为什么弹簧刀能够带入学校?为什么行凶者的心胸如此狭隘?为什么行凶者能够在班级里如此霸道?

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先来分析下行凶者的法律责任吧。

男同学因后排女生拒绝为其写做作业,因而怀恨在心,中午放学后去学校外菜市场购买水果刀后将该女生刺伤,女生因抢救无效死亡。男同学投案自首。

通过该男生一系列的行为,包括外出买刀预谋行凶的行为,可以看出该男生想要杀害受害者的意图明显,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要件,同时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导致受害者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关于量刑: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新闻中暂时无法得知男生的年龄,同时新闻中提供案发后行凶者投案自首了。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女孩疑因拒绝为男生做题被刺死,律师: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仅仅因为不给看答案,就痛下杀手?这样的行为着实让人难以想象。那么,未成年冲动杀人是出于什么心理呢?能及时防范吗?

女孩疑因拒绝为男生做题被刺死,律师: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我们先来看一看当事人所在学校的负责人怎么说?

仙游金石中学初中部相关负责人

1、该生不是被学校开除的学生,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不能开除学生的,经查该生是休学手续的,且手续完整;

2、重点班之说不准确,县教育局每年期初都到校进行均衡编班,只不过该班老师相对教学经验丰富些;

3、网上传言因考试不让抄袭不实,因为这两个学生不在同一间教室考试,而且案发时间是中午12点40分左右,不是考试期间;

4、学校也己经和遇害家长方面沟通协调好了,己达成共识。

5、该事件发生过程中,我校值班的朱老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非常到位,案发不到30秒就到现场,并做好抢救、报警、学生疏散等事情。

6、学校也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该班同学进行心理疏导。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新媒体心理专家陈一:未成年人杀人事件,从心理角度分析来看,一定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他是一个长期的心理负能量积累的必然的结果。

从这个新闻事件来看,至少有四层心理归因我们要看到:

该男生为什么长期学习成绩不好?是学校和教育问题还是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心理的问题呢?

第二,他为什么觉得同学给自己看答案是理所当然的事。他的起码的是非标准和观点为什么偏差如此巨大呢?

第三,他为什么可以激情杀人,而且不计后果?他的杀人动机形成和实施为什么自己没有任何阻碍,畅通无阻杀人?

第四,他的原生家庭一定有教育的亲子关系的缺位和缺失的问题。所以,一个未成年的犯罪行为,内在心理归因逻辑是多层次,深层次和复杂的,一定不能够就事论事来孤立得分析和判断。

国家高级婚恋规划师卢艳霞:这一时期的孩子多:高认可、高好胜、低荣誉、高权利。

近年来未成年人校园霸凌、自杀、杀人等恶劣事件,层出不穷,每一起事件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严重的警示。呼吁家长与学校在注重孩子成绩教育的同时,更多的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一般未成年人冲动杀人的心理归因有以下几种:

一、每个孩子都是在父母那里开始认识自己与世界的,孩子在幼年时期原生家庭中父母对孩子过分苛刻,经常对其有惩罚性的暴力行为便会为孩子养成心理脆弱或叛逆的个性特征,也是促发未成年人冲动杀人的缘起性时期,但不是绝对因素。

二、青春期孩子多有叛逆、性冲动或暴力倾向等的负面情绪。如果没有良好的个人兴趣爱好便会沉迷各种游戏里,厌学、孤僻、霸凌等。面对繁重的学业压力越来越大,需要得到释放的情绪不能有效的找到出口,被批评或是生活中遇到另自己无法解决和面对的问题时,他们便会模仿他人或游戏里的场景,寻求暴力冲动的快感,也是不计后果的冲动。

三、从动机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他们普遍有几种性格特点,这一时期的孩子多:高认可、高好胜、低荣誉、高权利。

高认可(不能接受批评、性格自卑、内心脆弱、悲观、容易紧张、没有安全感);

高好胜(常拿自己和别人比较、喜欢证明自己、攻击力强、易冲动、在压力下容易发脾气);

低荣誉(不在意道德与世俗、对有兴趣的事才愿意去做);

高权利(控制欲强、达到目标主宰生活)。

希望家长和学校多关注青少年成长的身心健康,多开展丰富的社团活动,从小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树立自信,为孩子构建健全的人格打下良好的基础,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几率。

回顾一些校园伤害案件,不少嫌疑人都有着性格偏激的特征,而这在案发前就有所显现。那么面对性格偏激的同学,家长和老师如何应对,才能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呢?

[责任编辑:沭阳吧]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