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为求逼真用铁棒砸断成员手臂

社会万象2014-02-11 08:56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这是一个职业的碰瓷团伙,七男一女。他们从广东出发,经厦门、福州、杭州、台州、温州等地,一路作案17次,诈骗所得21万多元。

昨天,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团伙诈骗案。

谢某和郑某是朋友,被团伙中成员称为“老板”。他们都是27岁,初中文化,来自广东佛冈,都曾因敲诈勒索被判过刑。

去年3月上旬,两人从广东出发,一路从网吧招募了多人。两人各自组成一个团队,进行碰瓷诈骗。

两人让团伙中最年轻的阙某(15岁)、卢某(19岁)扮演伤员,为求逼真,在碰瓷作案前,还用铁棒将两名少年的手臂打成骨折。

直到被抓,年轻的卢某对自己所做的事仍一头雾水。“他们跟我说,要在我身上弄点伤,然后就可以赚钱。”卢某说,去年4月的一个晚上,“老板”带着自己去宵夜,当时喝了很多酒,迷迷糊糊的,等酒醒,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断了。

为此,谢某和郑某还被控故意伤害罪。

去年4月15日下午1点,郑某驾着一辆商务车,行至温州市瓯海区蛟凤北路17号附近,逼迫一辆三轮货车变道。在变道过程中,由一名团伙成员骑着自行车,后座带着早已受伤的卢某,故意撞向三轮货车。随后,又有其他成员扮演伤者的家属和目击者,将卢某送到医院检查,果然受伤。其后,由郑某扮演警察,与三轮车司机通电话,称“现场已经移动,建议私了”。

一场逼真的戏码演下来,三轮车司机由不得不信,只得掏出20000元作为“赔偿”。

之后,该团伙用同伴的手法进行诈骗时被识破,当事人报警。去年4月18日,团伙被温州警方抓获。

本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本报通讯员 鹿轩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责任编辑:admin]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