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男子跨界倾倒毒废料 一审被判3年6个月

社会万象2012-03-2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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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3月24日电 (记者 程士华)记者23从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法院获悉,一男子跨界倾倒具有毒性的化工废料30吨,造成土壤、水源污染,导致地方政府耗费239万余元用于转移处理废料、为群众拉送生活用水。该男子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魏某系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人。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以来,魏某为牟利从江苏连云港市一化工厂、安徽铜陵市一化工厂,先后四次拉回化工废料共计30吨左右,分别倾倒在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焦山、魏山和小花园三处,并对这些化工废料进行掩埋,造成掩埋地土壤及附近井水受到污染。经安徽省环境检测中心站检测,化工废料中含有二甲基硝基苯,属中度毒性的危险废物。截至2011年8月29日,上窑镇政府为转移、处理化工废料和受污染土壤以及为受污染影响的群众拉生活用水等,共花费23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毒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且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魏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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