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院一审宣判徐文俊等25人涉黑案,主犯徐文俊获死刑

社会万象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2018-04-2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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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4月28日消息,4月28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徐文俊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宜春中院经审理查明:从2004年至2016年10月,被告人徐文俊纠集被告人丁涛、殷伟、黎小春等人自己开设赌场抽头盈利,逐渐形成了以徐文俊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徐可等5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游龙兵等19人为积极参加者、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不断吸纳其它恶势力成员或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赌博、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攫取了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同时,用所获取的经济利益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系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特别是采取阻工闹事、打砸车辆、暴力威胁开发商或承包方等方式,强行承揽工程,对丰城管桩行业形成了重大影响。实施的一系列打杀事件,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巨大的心理恐慌,特别是部分打杀事件持刀持枪在闹市区发生,公然对抗法制、挑衅法制权威,极大地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给社会公共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宜春中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文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徐可、陈海波、游龙兵等24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及罚金等。

各被告人的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近200余人旁听了宣判。

[责任编辑:柳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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