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两女官员状告网络写手 称被网络小说影射

社会万象来源2010-06-0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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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年时报》报道 2009年7月份,一部《黄县长和他的情妇们》的网络官场小说在温州一带引起轰动。因为在这一期间,平阳县的县长黄某落马。平阳县的两名女性官员将该网络小说的作者马某告上法庭,认为她们被网络小说影射为黄某的情妇,名誉受到侵犯。5月27日,温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件。

一个贪官落马

一部网络官场小说出笼

网络小说“鸢鹞峰写手”是曾在平阳县当过教师的马某。

网络小说男主人公黄墨的仕途与原平阳县县长黄某有许多雷同之处,文中的一些地名暗指平阳县的一些地名。

据一位阅读过该网络官场小说人士称,《黄县长和他的情妇们》对“黄县长”的情色故事描写很详细。

阿欣(化名)和阿菲(化名)是平阳县的两名女性官员。获悉该网络小说后,两人找写手马某交涉。

两人认为,《黄县长和他的情妇们》侵犯了她们的名誉权,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给她们及亲属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

小说中,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地址,但阿欣和阿菲认为,内容足以让人认定该博文以平阳县原某官员和她们为主要描写对象,特别是小说中描述的这两名“情妇”个人及其仕途经历与她们接近。

2009年8月13日,平阳县纪委出具一份情况说明,证实阿欣和阿菲和黄某一案无关。

在经过交涉之后,马某删除博文,并发声明称博文取材于谣传的信息,同时发表《致歉信》。但该网络小说陆续被天涯博客、搜狐博客等网站论坛转载,马某没有能力一一删除。

随后,阿欣和阿菲将马某告上法庭。

写手称是非纪实作品

目的为揭露腐败

平阳县法院审理了该案。在一审期间,马某辩称,争议博文属于作者想像和虚构的非纪实性文学作品,创作动机是通过小说揭露“某贪官”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堕落和腐败,不是针对某个具体地区的官员,原告和博文中人物对应的元素也很少,不具名誉侵权构成要件。

今年2月,平阳法院一审判处马某赔礼道歉,各赔偿阿欣、阿菲精神抚慰金等损失22680元。对此,马某不服,提起上诉。

写手否认

以黄某为原型创作小说

5月27日,温州市中级法院审理了此案。

二审期间,马某称,博文内的黄县长并非具体指黄某,而是综合了很多贪官的形象;博文相对私密,不同于公开发表的作品;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不具有具体的指向性。

而阿欣和阿菲的代理律师薛剑认为,马某二审否认以黄某为原型创作是推卸责任的表现。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浙江在线 戚祥浩 吴行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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