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代用品违规促销严重 专家提倡纯母乳喂养

社会万象来源2010-06-04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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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该加辅食了!”“孩子太瘦,加点奶粉吧。”正在哺育婴儿的妈妈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劝导,严重干扰了最营养、最安全的母乳喂养。昨天,中消协公布的监测表明,有1872份上百个品牌的奶粉、奶瓶厂商违规促销母乳代用品。

违规现象

医院:科普宣传栏植入广告

根据中消协的调查,在全部违规促销的证据中,在商业零售场所公然促销母乳代用品的占83%,涉及104个品牌。而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内的违规行为涉及37个品牌,产品涉及配方奶粉、米粉、奶瓶、奶嘴等。在医院产科,妈妈们经常可以看到母乳代用品产品展示,甚至有的科普宣传栏中也被“植入”了产品宣传。

超市:赠品、特价作“诱饵”

记者在京西一家大超市看到,不少品牌6个月以内婴儿食用的1段2段奶粉都在促销,“买三桶以上奶粉,赠送名牌水壶一个。” 还有一些厂商设置促销员在店内散发宣传手册,向消费者专门推销某一品牌奶粉。一些米粉、奶嘴产品上绑着赠品,贴有“特价”等醒目标签。

厂商:婴儿形象代言广告

“根据我国食品广告相关规定,不满1岁的婴儿不能做广告代言。”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刘晶告诉记者,6个月以上婴儿所吃的奶粉才可以做宣传,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相关广告中还必须有“提倡母乳喂养”等相关提示。但目前,一些企业在销售活动中大打擦边球,除了奶粉违规使用婴儿形象,经营米粉、蔬菜果泥、果汁等婴儿食品的企业,认为其6个月以内的产品不属于母乳代用品,依然在包装上使用婴儿形象;一些产品甚至标注适用月龄为“1-6个月”。

权威解释

母乳代用品禁止搞促销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的《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经营者对6月龄之内的配方奶粉、配方食品、饮料及奶瓶、奶嘴等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包括赠送产品、样品,减价销售,以促销为目的向医疗机构提供赞助等。

6月内婴儿最好纯母乳喂养

记者采访到的儿研所育婴专家表示,国际公认的“母乳喂养”是指6个月以内纯母乳喂养,不仅对婴儿的生长发育至关重要,而且有益于产妇的身体健康,如促进子宫尽快回归正常位置、降低患乳腺癌的风险等。目前,各类大行其道的母乳代用品包装及广告严重干扰了母乳喂养。

消协建议

广告法修订应给母乳代用品划界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透露,鉴于目前母乳代用品广告违规较多,工商部门已经建议正在修订中的《广告法》,将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的相关要求写入。而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表示,近几年来,奶粉行业三聚氰胺事件、大头娃娃事件、标注虚假产地等不诚信事件屡屡发生,母乳喂养关系到孩子健康和民族未来,必须要提高重视程度。目前规范母乳代用品的多为部门规章,罚则太低,国务院应出台相应的法规,对此进行严格规范。

中消协建议,应明确界定违规母乳代用品广告和宣传的表现形式,查处使用婴儿形象、使用暗示“接近母乳”等含义表述的违规行为。同时建议有关辅食生产企业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带头支持“6个月纯母乳喂养”、“6个月以后添加辅助食品”等科学喂养思路。同时,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监管职责划分已不能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应尽快修订,提高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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