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国企老总公款豪赌亏空268万 获刑9年

社会万象来源2010-06-05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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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公款豪赌亏空268万

广东新广物流公司一业务主管因挪用公款罪获刑9年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实习生 林萍萍 通讯员 穗法宣)通过窜改买卖合同上的汇款账号等方式,某国企主管私自截留268万余元合同款用于赌博后血本无归。近日,广州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对该主管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继续追缴赃款。

伪造合同截留货款

据了解,今年27岁的冯某峰(化名)是广州本地人,中专学历,原任广东省新广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物流公司)进出口部业务主管,负责业务联系和手续办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冯某峰利用职务便利,以伪造合同及截留货款的方式,将向该公司申领并应付给日本某公司的货款共计48万余美元非法套现(折合人民币328万余元)。其间,冯除支付日本公司5.3万美元,以及人民币24万元给其在境内的下属机构外,其余款项均用于赌博,共造成新广物流公司损失人民币268万余元。

套现豪赌输清光

据查,冯某峰先后窜改与该日本公司签订的五份合同。冯某峰将合同上的汇款账号改成了某香港公司账号,并通知银行进行了修改。期间,冯某峰竟随手乱画符号,冒充卖方日本公司广州代理负责人的签名,蒙混过关。

此后,日本公司依约交付货物,但物流公司近60万美元的货款则全部被截留,落入了香港公司账号。随后,冯某峰疯狂套现,扣除套现的手续费,剩下的268万余元人民币均被其用于网上赌球和玩“百家乐”。2009年3月底,冯某峰输光了挪用的所有钱款,见还钱无望罪行败露,遂在同事陪同下到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自首。

自首坦白获轻判

此前庭审中,冯某峰坦承“一直都想赢回来,但是运气不好,目前已经没有能力还钱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峰身为在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考虑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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