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带着偷来的存单到银行去取款,因没有有效证件而遭到银行拒付,两人贼心不死,居然又偷来受害人的证件,取回了款。6月6日,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钱某、曹某被海门警方移送检方起诉。
去年11月上旬的一天,现年21岁的刘浩镇男子钱某,找到朋友曹某,说其隔壁邻居钱某某常年在外做生意,家里肯定有钱。当即,两人密谋策划了盗窃的计划。当月26日深夜,钱某、曹某潜入钱某某家,但却没有找到现金,只偷到了箱子里的一张面额为1万元的定期存单。次日,钱曹两人拿着存单来到海门的一家银行取钱。柜员拿过存单一看,说要出示有效证件才可取款。钱某急忙说忘记带了从银行退出。
两人一番嘀咕后,当夜再次潜入钱某某家,终于偷到了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这一下他们如愿以偿从另一家银行取回了1万元。钱某分到6000元,曹某分到4000元。
今年3月,过完春节回家的钱某某发现存单不翼而飞,于是报了警。民警先后查找了10多家银行进行调查取证,锁定钱某和曹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8日,民警先后在刘浩、东灶港将嫌疑人钱某、曹某抓获。 (徐刚 陆遥 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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