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足球裁判陆俊被建议减刑一年 狱中屡获表扬

社会万象2014-06-13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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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6月10日,市二中院对受理的减刑案件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公示。记者看到,曾因受贿被判5年半的原国家级足球裁判陆俊,被司法部燕城监狱建议减刑1年。至6月14日止,凡对罪犯减刑有意见者,可向市二中院提意见。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对减刑案件面向社会公示。

记者看到,市二中院“关于审理罪犯陆俊减刑案件的公示”内显示,陆俊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今年6月5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陆俊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为由,建议对其刑期减去1年。

该公示期限自6月10日起5日,至6月14日止。凡对陆俊减刑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二中院提交书面意见,信函寄北京市二中院审判监督庭收,或给北京市二中院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是87553138、87553116。

公开资料显示,陆俊曾是亚足联裁委会六大委员之一,19岁便开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担任主裁场次超过200场,是中国足坛首位在 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罚的裁判,有“金哨”之称。

2010年,他涉及足坛涉赌等事件被调查。2012年2月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陆俊案作出一审宣判。陆俊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3年,陆俊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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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院表示,按照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要求,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5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市二中院对司法部燕城监狱报送的43件减刑案件进行了公示。

这43件减刑案件共涉及服刑罪犯43人,涵盖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诈骗罪、强奸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11个罪名。

今后,市二中院将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裁定文书在网上进行公开,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查询及监督。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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