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6岁少年偷藏女童眼泪 多次辱虐小女友被拘

社会万象2013-09-1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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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16岁少年与11岁女童发展“网恋”,“拍拖”两年才初次见面,翌年女方疑另结新欢提出分手,少年威胁将性事向女童母亲公开,迫使女童与他发生关系。少年声称撞见女童与新欢,一怒下以刀子割伤女童脸。警方后来搜查少年房间时发现了一个小樽,少年称樽内是女童的眼泪。

  网上拍拖两年方见面

  现年20岁、报称仓务员的被告曾嘉兴,9日于区院承认非法性交及有意图而伤人等5项控罪。控方案情透露,当时16岁的被告于2008年透过网上游戏,与当时年仅11岁的事主成为情侣,但2010年二人才初次见面。同年暑假某天,被告与事主首次发生性行为。事主翌年向被告提出分手遭拒,被告要求与事主维持性关系,否则把性事告知事主母亲。

  今年1月2日,被告再次以二人性事威胁,迫使事主与他性交,事后更取得事主家的门匙。两日后,事主外出返家后赫见被告出现,碌架床上更绑了两条绳。被告要求与事主玩性虐游戏,事主拒绝,被告威胁一直留在事主家,等候事主母亲回家。事主无奈答应,双手被绑在床上与被告发生性行为,同月事主报警拘捕被告。

  求情称用错方法爱人

  翌月26日,获准保释的被告到事主的单位,发现事主与新男友。被告一怒下用手捉着事主的衣领,质问:“你不是过得很愉快吗?”又拿出6吋长刀子指吓事主,纠缠间被告推倒事主,在她的脸上划了两下后逃去。事主送院后证实脸上有3处伤口,颈及手亦告受伤。事后被告仍尝试联络事主外出,事主佯称答应,被告其后遭埋伏警员拘捕。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深爱事主,拍拖期间尽力满足女方物质需要,为她购买手机和衣服。辩方称被告“只是用错方法去爱”,现已深切反省。法官李运腾指案情严重,斥责被告行为自私,坦言或判处被告监禁。法官将判刑押后至本月30日,其间索阅被告劳教中心报告、教导所报告、背景报告及事主心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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