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误认为山场老板发假币 放火烧山获刑10年

社会万象正义网2017-10-1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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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郴州10月13日电(通讯员 祝志方 贺小芬)一老农给山场老板打工,在结算工钱后误认为钱币中有假币,遂心生怨恨,放火烧山引发火灾,达火面积达231.8亩。近日,由湖南省汝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雷某涉嫌放火案,汝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最终判处被告人雷某雄有期徒刑十年。

2016年12月中旬,被告人雷某在汝城县桃洞林场“叶垅”山场为被害人曾某做事。2016年12月27日,被告人雷某自被害人曾某处结算了1300元工钱,都是面额100元的人民币,并于次日早上离开桃洞林场。之后雷某的13张100元人民币被人调包,2016年12月28日晚,被告人雷某却发现其口袋里的13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变成了16张,其中1张是百元面额的人民币,其他15张百元面额的纸币中间印着建筑物,实为点钞券,被告人雷某误认为是山场老板给的工钱是“假币”,于是与其女儿雷某花以及工友何某到桃洞林场厂棚处找到被害人曾某讨说法,质问被害人曾某为何支付假币给他,被害人曾某否认支付了假币,被告人雷某遂因此事心生怨恨,欲行报复。

2017年1月25日13时,被告人雷某来到“叶垅”山场,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在山脚处点燃了4堆杉树枝叶,之后火星被风刮到山场上又引发2处火点,继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231.8亩,其中杉树幼林地6.8亩,杉木采伐迹地225亩,被烧木材741.5立方米,折蓄积1072.5立方米,被烧毁的741.5立方米杉原条价值人民币537600元。

鉴于被告人雷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有悔罪表现,公诉人当庭向法院依法提出了10-12年的量刑建议,汝城县法院依法审理后,采纳了公诉人的建议,决定对被告人雷某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责任编辑:互动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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