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七错裁判文书”涉事法官被问责:姓名性别全写错

社会万象华西都市报2017-11-13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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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法院裁判文书错别字截图。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一份裁判文书近日成了“另类网红”,原因令人啼笑皆非。这份裁判文书只有一页纸,却出现7处书写差错,包括地名、姓名、性别等。记者12日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调查核实,裁判文书严重差错问题属实,此案审判长李洪涛、对裁判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滕继延均被处分。

据网民曝光的照片显示,这份裁判文书是一份执行裁定书,落款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不过这份只有数百字的文书上,却出现了7处错误,包括两处把“东安县”写成“东这县”,把两名被执行人的名字反复写错,把性别“女”写成了“吕”,“身份证号码”写成“身份号码”等。

图片来源于网络这份“另类网红”裁判文书引发社会热议。有网民感叹,文书中的文字错误到了令小学生都无法容忍的程度。也有网民认为,法院出具的裁判

文书容不得半点马虎,在东安县法院却成“儿戏”。

此事被曝光后,东安县法院监察室等部门介入调查。经查,东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洪涛在担任此案的审判长过程中,文书审查把关不严,导致执行裁定书出现7处错误。李洪涛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东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东安县法院研究决定,给予对裁判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滕继延行政警告处分。

日前,东安县法院还发生了法官醉卧法庭导致休庭一事,社会影响恶劣。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法院接连发生工作严重差错、出现违纪的人与事,暴露出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纪律作风松懈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为此,永州市法院系统将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

[责任编辑:夕竹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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