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阶层税负不公加剧贫富分化 社会难和谐

国内评论来源2010-01-29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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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调查,在引发社会对收入分配不公诟病的几大因素中,理应成为调节收入差距的税收杠杆被认为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拉大了贫富差距,因为目前的税收监管在富贵阶层面前存在一定的“盲区”,造成贫富阶层实际上税负不公。有关专家指出,如果不首先解决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难题,出台再好的政策也将是一纸空文。(《经济参考报》5月17日)

  在现实中,贫富阶层税负不公确是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税收本来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然而,在实际中收入高的人往往更有资源和关系逃税,而本应获得税收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小商贩却被课以重税。比如,“吃资源”的矿老板和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暴发户”,但是由于他们和地方官员有着“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往往也是逃税大户。在北京,房地产开发商多次坐过逃税榜“首席”。

  在《刑法》修改前,有新闻说,同是偷税,涉案金额少的坐牢了,而多的反而因有领导说情而平安无事。现在《刑法》把偷税改为逃税,并在量刑上从轻处罚,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在怂恿富人逃税吧。过去偷逃皇粮国税那可是重罪啊。

  在征税上,还存在“该收的收不上,不该收的挖地三尺”的情况。这不仅体现在大小企业上,还体现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上。在发达地区,由于税源多,税收任务很好完成,因而在征收管理上就比较松,该收的也不收。而在欠发达地区,税源少,税收任务不好完成,往往就会“挖地三尺”,甚至收“过头税”寅吃卯粮,还存在“买税”等现象。尽管税法一视同仁,税率一视同仁,然而由于在征管上执行尺度不同,造成了事实上的税负不公。

  近年来,我国收入差距正在加大,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日益明显,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下面几个数据就是证明:约占社会总人口10%的富人买走了房地产市场50%的房子;从1983年到2005年,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已经连续下降22年,但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却连续上升了20个百分点。国外一家研究机构更是估计,中国0.4%的最富裕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分配不公,贫富阶层固化,严重伤害公平正义,以至于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纠纷不断。因此,重构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已经成为政府的首要大事;其次是完善税收法规加强征管,让税收调节达到“抑富”、“提低”和“扩中”的目的。在遏制逃税上,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即使富豪们把钱存到国外去,也得申报纳税,税收应该“颗粒归仓”,以尽快改变税收“逆调节”的尴尬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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