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海南的“校长带小学生开房案”这几天一直是舆论的焦点。而有媒体指出这些女学生“生活方式失范”。今日话题也有读者来信说“女学生行为不端,怎么就不能批评?”而昨日更多细节浮出水面,去酒吧、认“干爹”等行为也让许多网友表示女孩本身就有问题。…[详细]
厘清这些误解,有助于提高孩子们、家庭、社会的防范意识。
特征一:大部分事件是加害人在引诱孩子,而非孩子引诱加害人
本案举例:根据薇薇的讲述,她因一次逃课被批评认识了校长陈某,后者主动留了电话号码。在后来的联系中,校长频频找薇薇去玩,并要薇薇给他介绍女朋友,薇薇都拒绝了。而一直到薇薇的好朋友要离家出走时,薇薇想到了校长可以帮忙载她们,就给校长电话。后来校长想要施暴时,还提出一人给她们五千,并说这比“市场的处女”价码贵。
跟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在一起的玲玲(化名),则曾经得到过一部手机的好处。
(注:在不同报道中孩子们的化名不同,此次事件中当事人的关系参见:《六学生和两嫌犯的关系网》)
分析:有一种偏见认为是被性侵的孩子先行为不端,勾引了人。实际上,在大部分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中都是加害人用金钱乃至信任、虚假的关爱等来引诱被害人。 …[详细]
特征二:大部分事件都是“熟人作案”
本案举例:校长也好还是冯某也好,其实都是孩子们的“熟人”。校长是薇薇之前小学的校长,而玲玲的妈妈证实,玲玲认了冯某做“干爹”,且已经长达半年之久。
分析: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中,熟人作案的比例相当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一个调研显示,在儿童性侵案中,加害人与女童为“熟人”身份的居多,占到了65.74%。侵害者包括邻里、朋友、同事、亲属、老师等。而国外的调查研究也有类似的结论。
特征三:许多未成年人对性侵防范意识差,对性侵的认识也很模糊
本案举例:尽管校长一直在叫薇薇给他介绍“女朋友”,薇薇对有老婆的校长还这么做很反感,但是她对校长还是没有什么戒心。薇薇讲述了这么一个细节,她和同伴为了躲校长躺在了卫生间门前,等到觉得校长睡着了,因为地上太冷,又睡回了床上。应该说,两个女孩对性侵有一定的认识,但自我防范意识之差,可见一斑。跟冯某在一起的两个女生则吃了冯某给的东西,有报道指有可能被下了“药”。
分析:许多孩子对什么样的身体接触是“禁区”都没有概念。北京一个对453名四、五年级小学生的调查发现,仅有24人能正确选出全部隐私部位,即胸部、排尿部位和臀部的生殖器官,占总人数的5.39%。其中,73名小学生完全不知道隐私部位有哪些,占调查人数的16.37%。教育相对发达的首都尚且如此,可想全国的结果会如何。而因为缺乏教育,许多人对“性”的认识也很模糊,就算知道这有问题,也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自己应该警惕并把受侵害的事实告诉家长或者老师。另外,还有许多人认为孩子们不反抗是不是默认了或者自身有问题,而台湾教育工作者的研究是,孩子们只是被吓呆了。由此也可以理解,薇薇她们为什么在有机会的情况下没有逃走。
本案举例:在不同的采访中,薇薇都提到跟校长在酒吧见面,以及孩子们在酒吧聚会这样的描述。事件中的六名女孩其实是相约“离家出走”,想去海口。这几个12-14岁之间的青春期女孩很难免被人贴上“问题女孩”的标签。
分析:这一阶段的孩子其实是从儿童到大人在过渡,往往也是家长们的教育难点。他们心理上对性等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同时,受躯体发育、荷尔蒙的影响,容易出现情绪波动。有些孩子短短几年就可能发生很大变化,而且容易走极端。另一方面,他们又很单纯,社会经验非常少,容易相信别人。所以,就给了坏人更多的可乘之机。像是在台湾也曾经出现过一起“荒唐”的性侵案,女孩因为在同学家玩得比较晚怕被母亲责骂,竟然在聊天室以“谁在台中谁家可以睡”为昵称求住宿,结果就被色狼盯上,惨被强暴。
另外,刚开始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会在同伴中去找认可和尊重,他们会互相模仿,把他人的行为方式、态度、价值观念等吸收为自己的,所以一些不当的价值观也会互相传染。
本案举例:薇薇的同学童童因为父亲打她,“让她别回去了”而动了离家出走的念头;薇薇的父母则向记者坦诚,他们在20年前从四川老家前往此处打工,如今一家5口人挤在一间租的平房里,靠出卖体力过活,平时极少与女儿沟通;玲玲的妈妈则说,自己直到现在才知道女儿有个“干爹”,而因为女儿不听话,学习不好,所以经常打骂她。
分析:台湾的青少年问题研究学者创造了一个词语,叫作“缺爱症候群”。由于家庭功能不健全,成员之间关系疏离、或者家庭教育不妥当等原因,一些少女从小缺爱,或感受不到来自家庭的爱,因此常会不顾一切地向家庭以外的世界,去追寻她们所欠缺与所渴望的爱。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无法分辨那些具有不良企图的“爱”,从而被利用乃至被侵害。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社会、家庭对很多未成年少女在性教育和关爱上的不足。所以,有问题的并不是她们。那么从中又有什么教训需要汲取呢?
如今,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其实是社会各界的共识,但是怎么加强法却又让许多人犯难。有的地方,为了让孩子了解自己是怎么来的,甚至给小学三年级的孩子播放“剖腹产”的视频,吓坏了孩子们。这和用“车祸现场”的血淋淋来给孩子们“生命教育”如出一辙,惊吓的意义远大于教育的功能。而另一方面,性教育的缺失还是很严重,去年,中国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研讨会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有四成人获得性知识靠的是网络。近年来在上海等地一些对堕胎的未成年少女进行的调查也显示,她们的性知识很少。儿童性教育专家胡萍在《善解童贞2——6-13岁孩子的性发展与性教育》一书中也这么写道,“十年来,在我接触的孩子中,几乎没有父母这样告诉过孩子,孩子缺乏对身体接触基本的辨别常识,缺乏处理不好接触的技能和勇气,更不敢将事情告诉父母。所以,有一些孩子被性侵害后,父母并不知情。”
因为很多的性侵害甚至发生在幼儿园小朋友的身上,家庭教育在此时是最为重要的。由学者龙迪所著的《性之耻还是便利之痛》是中国内地第一个儿童性侵犯的社会研究文本。这本书里讲了一个真实的案例,在一个小学课堂上,男教师让班上的女学生作出了很多“不堪”的事情来满足他的淫欲,而这样的行为在全班20多个同学的注视下进行了长达两年。一直到案发后,受害者还天真地认为这是课堂教学内容,因为这是两年来老师一直在讲课时重复做的事情。所以,从幼儿园开始,家长、老师就应该告诉孩子那些身体接触是坏的,有了问题一定要告诉值得信赖的大人。只有对性侵害有了明确的判断,孩子们才能在遇到侵害时保护好自己。
胡萍曾经对120名11~12岁的孩子进行调查,请他们描述出认为什么样的人会对儿童性侵害。在孩子们的描述中,没有一个认为父母、亲人、老师、父母的朋友、隔壁邻居的叔叔会对孩子性侵害。他们认为对孩子性侵害的人都是长相丑陋、凶狠、无业人员、失恋者、被异性冷落者、心理变态者。一些孩子这样描述侵害者:“他长得非常丑,头发稀少、脸上有疤痕、小眼睛、塌鼻子、大嘴巴,高大,手很大,脚很大,耳朵也很大。”孩子们会将侵害者脸谱化,使孩子对真正的罪犯缺乏防范。
另一方面,连大人也缺乏相关的意识。不少的报道都提到过,当孩子向大人们报告自己被熟识的“怪叔叔”“摸了”时,大人们往往不当回事,甚至有的认为孩子在撒谎。而在有的老师性侵儿童的案例中,家长往往更相信老师,认为孩子是不想做作业或者逃课而撒谎。当然,家庭成员对儿童性侵这种事件也不罕见,所以,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三重交叉保障。
如何跟青春期的孩子相处,是普天下许多父母都犯难的事情,在这上面真的是中外大同。当孩子觉得自己是个大人,有了强烈的独立意识的时候,管得太严反而会激起反叛情绪,可能一不小心就把他们推向“黑手”。可完全不管的话,又害怕孩子会“学坏”,保护不了他们。
在许多媒体上都开设专栏的心理学博士塞斯·梅耶斯就指出,家长们需要尊重孩子的独立空间,但是同时非常明确地对孩子承诺,如果遇到了什么问题请告诉我,不管再大、再坏的事情我都不会惩罚你。而真的遇到了问题的时候,家长需要帮助孩子从错误中学习,而不是责备。
实际上,还有的心理学家建议青春期的父母们不要因为怕丢面子而放弃和孩子分享自己成长的经验教训,这些分享既能给孩子一些警示,又能拉近家长与孩子之前的距离。
当父母学会包容孩子的时候,其实也在学习尊重孩子,给与孩子适当的爱。但是问题是,“缺爱症候群”群体往往处于比较破碎或者父母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家庭,这就需要社会也适当给这些家庭的父母以支持,让他们意识到什么是比较合理的教育方式,重建家庭向心力。父母更不能因为孩子不听话就完全放任自流,研究表明,跷课的孩子往往也离家出走,所以需要学校和家庭的紧密配合。
这当然还不够。当老师不以分数为唯一导向,夸奖孩子时,他们也能感觉到爱和尊重。而在台湾、香港等地区,还有专门的社工组织来帮助这些问题孩子和他们的家庭做心理建设。
另外,对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而言,同龄人的影响至关重要。理论上,可以培养那些积极向上的青少年和问题群体交朋友,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但是,就怕一些学校以学习成绩来划分,变成所谓的“优生帮助差生”,反而打击青少年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