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被沭阳法院扣押于指定停车场
9月19日,沭阳法院赴河南开封市,依法查扣被执行人黄正东名下的苏NVR***宝马牌轿车,并于第2天(20日),将查封车辆实际扣押于我院指定停车场。
9月19日11时许,我院接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协助查扣指令,立即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执行力量。12时30分,按照即定预案,由执行员闻旭东,法警姜帅和司机魏崇巍,火速赶往河南开封市……
涉案车辆苏NVR***宝马牌轿车,系(2016)苏1322执7790号民间借贷一案的被执行人黄正东所有,该车辆已于2016年3月24日被我院查封,因被执行人黄正东未能如期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黄正东为了规避法院执行,将车辆交于别人驾驶,行踪非常诡秘,我院对该车一直未能实际控制。
9月20日9时许,执行员闻旭东与河南开封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进行沟通对接,并向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11时许,执行人员赶赴河南兰考县停车场,组织提取涉案车辆。
12时30分,天空下起了大雨,天色暗淡,但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执行人员顾不上吃午餐,决定立即押送涉案车辆离开停车场,赶回沭阳。
13时40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期间,执行人员轮流对涉案车辆进行看管,分批进行就餐,确保押运过程万无一失。
18时08分,查封车辆安全运至我院指定停车场,贴上封条,办好停放交接手续。
此次远程执行查扣工作是在上级的指令下,我院执行局反映迅速,组织严密。同时,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执行人员辗转行程1400余公里,不顾劳累,风雨兼程,连续执行,最终保障执行工作安全顺利,成功查扣涉案车辆。
闻旭东、姜帅,周双雁 图/文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