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官墩乡根据上级要求,从2017年7月29日至8月10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乡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工贸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办、园区办等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工贸中心,工贸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全乡各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和夏季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情况,重点排查建筑施工、服装玩具、电子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以及今年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该乡本次劳资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由乡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采取各村、乡园区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和乡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巡查的方式进行,并以文件的形式,对各村、各单位职责进行了细化。
四是严格工作要求。要求各村、乡园区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排查劳资纠纷情况,认真填写《沭阳县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和《沭阳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表》,于8月5日前上报乡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夏季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早化解。逐一核实拖欠工资的项目,及时掌控、调处化解矛盾;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筹措资金,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查处通报全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例,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例,派出所要提前介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人社所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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