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县在各村(居)推行“四事工作法”以来,北丁集乡进一步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村级党组织活动规范运行,营造和谐、密切的干群关系。
为加强对“四事工作法”的组织领导,该乡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主要负责人及驻村干部为组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明确乡组织科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过程性监督等;
二是各驻村服务组切实担负起一线指导责任,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不断完善,保证“四事工作法”实施规范;
三是将“四事”内容列为每月党员统一活动日固定议程之一;
四是乡组织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四事工作法”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在工作开展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面上推广,对工作中存在走过场等落实不力现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党群议事会,村支部“直击”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并逐个抓落实,许多重要决议、集体资产管理、村庄环境整治、经济发展等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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