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街道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环委会统一部署,七雄街道多举措做好“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工作目标明确。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拟淘汰一批落后的工艺和设备“两高产能”,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经营且产污的作坊式加工点,露天喷漆、小汽修、小化工、废塑料加工、铸造,以及使用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板材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和使用燃煤锅炉的小型加工企业。
二是认真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村居、部门辖区和分管领域的“小散乱污”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摸清“小散乱污”企业数量、位置、违法情形等情况,设立台账;根据企业违法情形,立即责令有关“散小乱污”企业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坚决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
三是强化督导问责。按照“依法推进、联合行动”的原则,街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场及城管环卫中心、安监所、派出所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巡回督导检查;对开展不到位、整治措施不落实、被街道督导检查组查处问题企业较多的村居、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环保大检查活动”“ 清水蓝天利剑行动”,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督体系作用,把村居一级环境监管责任细化到网格、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对“小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坚决杜绝反弹,坚决落实高限处罚和停产整顿措施,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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