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经济薄弱村”扶贫开发项目早建成、早达效,低收入农户早日从中受益,李恒镇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设。
一是细化责任落实。由镇主要领导主抓项目落实,扶贫工作分管领导负责项目实施建设,并明确一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服务项目,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该镇综合扶贫、财政、国土、工贸、村建、税务、电力等部门,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强化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按照项目实施协调负责的原则,为扶贫项目保驾护航。
三是加强过程监管。为防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镇安排人员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对项目实行严格审计、验收,最大力度保障项目质量。
截至目前,该镇“经济薄弱村”5个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已实现项目立项、图纸设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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