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河镇紧紧围绕市、县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将河长制工作作为推动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一河一长”制,建立总河长领导下的镇、村(社区)、组(社)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相关工作。成立河长办公室,指导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督促各级河长及成员单位开展水环境治理,组织开展巡查、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调查,各级河长采用“脚步量河”的方式对各自分管的河道沿线污染源、污染点进行详细的排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各河道的排污口进行分类建档,形成“一河一档”,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个性化的治理方案,形成“一河一策”。积极开展河道清洁行动,对全镇河道重要节点部位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成立镇、村河道“一河一队伍”巡查队,对镇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是发动群众,积极宣传。深入各村(社区)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悬挂宣传标语,在各河段设立“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责任主体,并动员群众参与,方便群众第一时间向“河长”举报,及时解决河道污染问题。
四是强化措施,严肃问责。完善实施“河长制”相关监督考核机制,健全监测监督体系,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治理和管护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渠(库、塘、堰)遭受严重破坏、功能衰减、水质恶化等问题,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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