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村级监管,沭阳县韩山镇党委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日前出台了“1+4”工作制度,积极践行村级监管机制。
“1”即建立镇级监管体系,组建韩山镇监管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完善村级监管机制工作进行分解,将任务和责任延伸到村居和部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机制责任体系。“4”即完善4项机制,根据“1+N”制度要求和韩山镇实际情况,逐条完善“三务”公开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审计监督机制和信访调处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制度纪律挺在前,认真抓好制度落实。
通过建立“三务”公开机制,重新制定“三务”公开制度,明确“三务”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间,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三务”公开制度培训,并实地督查三务公开执行情况,真正让制度落在实际。民主决策机制包括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和公开程序,做好廉洁镇村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委三会六步法”等内容。
此外,该镇还通过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和信访调处机制,制定韩山镇财务专项检查方案,对各村居及各机关开展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采取“书记、主任”包案制,认真梳理重点信访人头,每月“家访”信访人员,及时掌握信访人员思想动态,积极化解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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