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后,觉得车子停放在路边不太安全,王某便起床去挪车,哪知开了3米的距离就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结果对方报了警。经交警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9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近日,南京九大队查获了这么一起醉驾,当事人王某是悔之不及。原来,王某与杨某约好一同去家门口的小饭店吃饭,王某下班后没有回家,而是直接把车停在了浦口天润城一街区对面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上。吃饭时,王某喝了半瓶雪花啤酒和两小瓶鸡尾酒,当晚8点左右,两人吃完后一起步行回到了各自的家中。王某洗漱完后,便躺在床上看起了电视。到了9点45分,杨某打来电话说想起王某的车没有开回去,放在路边不安全。王某一听也对,停放在路边确有不妥,万一被碰了可不好,想着便直接穿着睡衣出门了。站在车前,王某心想这喝了酒开车不好,可思量着旁边的停车场很近,应该不会有事,于是壮胆上车了。
王某顺着路往北开了大概3米的距离准备右转时,由于观察不够,与后方同一方向行驶过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擦。王某随即下车查看,发现对方人无事,由于喝了酒再自觉理亏,便提出私了。等待王某回家拿钱的过程中,骑车人担心对方跑路不认账,便报警了。王某返回发现交警后,目瞪口呆。后经血液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9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一结果也让王某是悔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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