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一个晚上10点左右,江阴青阳交警中队接到青阳派出所电话,说有一人涉嫌酒驾,人正在青阳派出所里,于是交警随即赶往青阳派出所处理。见到当事男子司某后,交警发现司某身上酒味很重,且意识不清。
执法记录仪拍摄画面
随后,民警先让男子吹气进行酒精检测!一吹,果然司某是醉酒了,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76mg/100ml。
那么问题来了,司某酒后有没有驾车呢?司某一会说自己没开车,一会又说开了,交警一时也被绕糊涂了。好在监控是不会说谎的,于是交警调出了路面监控调查情况。
监控显示,当天晚上8点左右,司某的面包车沿青阳镇旌阳南路由北向南行驶时,才开出一小段,车轮就磕到了路边台阶。之后一直没有人从车上离开,直到警察到现场时,发现司某一人在车内。如果车不是司某开的还能有谁?铁证如山,这下司某无法抵赖了。那么到底是谁报的警?总不能是司某自己报警自己醉驾吧?民警调来报警记录一查,还真是!
原来,司某当天晚饭期间喝了约6两左右的42度白酒,车子发生碰擦后他感觉头晕无法继续驾驶,就将车停靠在路边。想到自己有购买保险时赠送的“代驾券”,就在车里打保险公司电话请求代驾,可是等待很久代驾还没有到,于是他又自己拨打了110,在电话中请求民警代驾把他送回家。
后经理化实验室鉴定,事发时司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2mg/ml,虽然只驾驶了一小段路程且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还是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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