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小学校操场上盖违建 学生体育课成难题【2】

江苏要闻2013-09-2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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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学校采取轮流锻炼

那么学校是如何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体育锻炼呢?对此赵伟解释,学校采取的是轮流锻炼,也就是说,30多个班级的2200多名学生,每天轮流在操场上进行体育锻炼。他也承认,受客观条件限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一个有近3000名学生的小学,仅有一个1500平米左右的校园体育活动场所,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学生的体育活动难以保障,教育现代或许只是一句口号。而在学生活动场所严重受限的情况下,校方又违章盖起了教学楼,校舍安全如何保障?地方监管部门又在哪里呢?学生素质教育,体育锻炼必须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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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意见》指出,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

2008年6月9日,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标准》规定,30个班级以上的体育场地要满足以下要求:300米至400米环形田径场1块,篮球场3块,排球场2块,器材体育+游戏区300平方米。《标准》应列入当地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之中,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2011年7月8日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指出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求地方教育部门要制订具体方案,确保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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