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小学校操场上盖违建 学生体育课成难题【3】

江苏要闻2013-09-2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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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小学校操场上盖违建 学生体育课成难题

宿迁沭阳怀文小学操场上盖起了3层建筑,操场面积更小了

宿迁一小学校操场上盖违建 学生体育课成难题

学校有30多个教室,教室内摆满了桌椅

江苏省宿迁市有一所民办的小学校,在校生近3000人,然而该校的操场面积却只有1000多平方米。最近有家长反映,学校近来又在操场上盖起了3层高的教学楼,这样一来,孩子上体育课几乎成了奢望,他们担心这样下去孩子的体育锻炼会严重不足,影响身体发育。人民网记者调查发现,该校的体育场地确实严重不达标,刚盖起的教学楼也属于违章建筑。而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这种情况是经过当地相关部门允许的。

家长反映:孩子不上体育课

宿迁市沭阳县的王女士介绍,她的孩子就读于沭阳县怀文小学,她发现从去年开始,孩子的体育课基本上就不怎么上了。“学生多,场地小,去年又盖了教学楼,不要说做操了,学生都出来,整个操场都挤不下。”王女士担心,这样下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

当地居民李先生介绍,怀文小学的教学质量还可以,不少家长都将孩子送进该校,学生多了,教室就不够用了,去年学校就在操场上盖了一栋3层高的教学楼。这样一来,学校就可以招收更多的学生。学生多了,问题也就随之出现:操场面积小了,学生的体育课成了问题。“多收学生就是多收钱,民办学校哪里还顾得上素质教育,他们希望学生越多越好。”

记者调查:体育锻炼成奢望

怀文小学创办于2003年5月,是一所集幼儿园、小学于一体的民办学校。学校位于沭城镇公园路、学府处交汇处。一进大门,在学校操场上,一栋被涂成蓝色的教学楼映入眼帘,在操场的西面,也有几栋涂了颜色的3层小楼,据学校负责人向人民网记者介绍,这几栋楼是学校幼儿园的专用楼,继续往里走,是两栋5层高的教学楼。

据学校老师介绍,怀文小学有30多个班级,在校生有2200多人,幼儿园小朋友约500名。那么这些学生是如何开展体育活动的呢?记者在学校走了一圈发现,包括幼儿园在内,整个学校只有一个学生活动的操场,操场上有一块篮球场和一块不完整的环形跑道,总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除此之外,再无其它活动场所。

江苏省教育厅2007年10月印发的《江苏省小学办学基本条件标准》要求:学校要有平整、适用的操场,每个学生的平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体育设施、器材满足教学和活动的需要。很显然,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所是不合格的。

既然操场面积已经严重不足,那么操场上新建的3层教学楼是如何被批准的呢?对此,学校一位负责人称,他们新建的教学楼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手续齐全。但是对方只提供了一份沭阳县城乡规划办公室的回复函,上面标明,沭阳县城镇规划管理办公室批准的是一栋临时建筑的教辅用房,而不是教学楼。

沭阳县建设局的副局长尚俊利介绍,作为学校的教学用房,必须要通过规划审批,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之后才能开工建设,他查询相关资料后介绍,怀文小学操场上新建的3层教学楼并没有以上这些手续,“没有批,那肯定是违章建筑。”他介绍一旦确定教学楼属于违章建筑,该建筑就不能通过竣工验收,也就更不能作为教学楼使用了。按照规定,该建筑将被拆除。他表示将对此事做进一步核实,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地方教育局:“毁掉一个操场,但是达到其他方面的指标”

那么当地教育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沭阳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的赵伟介绍,他们早就知道怀文小学体育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但是根据教育现代化要求,市县学校要满足“两个80%”的指标就行了,也就是当地要有80%的学校符合国家和省里的规定要求,每个学校80%的项目达标,目前来看,沭阳县的这两个指标是符合要求的,“怀文小学在操场上建教学楼,在硬件方面,毁掉一个操场,但是达到其他方面的指标。”他介绍,新楼建好之后,学校的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都配齐了,“两害相权取其轻。”

赵伟介绍,当地教育局已经在全力控制怀文小学的班级数量,但是由于该校教学质量不错,社会反响也很好,当地许多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进入该校接受教育,因此造成该校学生人数远远超出规定要求。同时由于地理因素,学校处在主城区,发展受到限制,“学校不可能扩建,也不能关闭。”他认为学校在操场上盖教学楼也是无奈之举,是为了满足更多家长的需求。

声音:学校采取轮流锻炼

那么学校是如何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体育锻炼呢?对此赵伟解释,学校采取的是轮流锻炼,也就是说,30多个班级的2200多名学生,每天轮流在操场上进行体育锻炼。他也承认,受客观条件限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一个有近3000名学生的小学,仅有一个1500平米左右的校园体育活动场所,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学生的体育活动难以保障,教育现代或许只是一句口号。而在学生活动场所严重受限的情况下,校方又违章盖起了教学楼,校舍安全如何保障?地方监管部门又在哪里呢?学生素质教育,体育锻炼必须受到重视。

相关链接

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意见》指出,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

2008年6月9日,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标准》规定,30个班级以上的体育场地要满足以下要求:300米至400米环形田径场1块,篮球场3块,排球场2块,器材体育+游戏区300平方米。《标准》应列入当地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之中,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2011年7月8日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指出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求地方教育部门要制订具体方案,确保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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