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人才再放大招!南京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确定人才薪酬

民生资讯现代快报2018-03-24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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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记者 鹿伟 耿朴凡)这段时间以来,武汉、西安、长沙等多个城市打响 " 抢人大战 ",纷纷在住房、户口等方面放出 " 大招 "。南京也曾多次出台文件,向优秀人才伸出 " 橄榄枝 "。3 月 22 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落实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实施方案》(简称 " 方案 "),再次放出 " 大招 "。即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对于高端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确定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

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支持创新,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案中表示,依托优势产业,建设 " 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协同保护和预警导航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对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采用 " 诉讼要素表 " 和 " 有效抗辩释明表 ",加快专利纠纷案件的审理,及时解决争议。其中,在江宁区、" 中国 • 南京 " 软件谷等有条件的区(开发区),还要新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

南京还要完善创新导向考核指标体系,将创新载体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和储备、研发投入、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纳入企业领导人年度与任期业绩考核范围,实施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与任期激励相挂钩。

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40 岁以下本科生可直接落户、外地大学生来宁面试有千元补贴、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限购 …… 为了招贤纳士,南京放出一大波政策福利。而此次方案中,在创新激励方面又有 " 大招 ",明确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具体来说,赋予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分配自主权,高校、科研院所对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实践成果突出的优秀科技人才,可自主确定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对特聘、兼职、课题攻关、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其薪酬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其协议确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制定,且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由高校、科研院所单独分开管理。

与此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采取股权奖励和分红奖励等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并按市场化方式确定考核目标和相关人员的薪酬水平。

放宽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证规定

除了吸引国内大学生来宁就业创业,南京市还要支持外国留学生直接在宁创新创业,积极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

方案表示,允许在宁高校外国留学生经所在高校同意并出具推荐函,提交单位证明等材料后,在学习类居留许可上加注 " 勤工助学 ",进行校外工作。争取国家授权后,外国留学生凭借江苏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可申请有效期 2-5 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 " 创业 ");注册企业的,凭高校毕业证书和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南京还要放宽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证规定,外籍人员工资性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在宁工作满 4 年,每年在国内居住累计达到规定标准,经所在单位推荐,即可申请永久居留。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 5 年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责任编辑:夕竹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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