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日“入刑第一提案人:开玩笑和侮辱行为有本质区别

社会万象北京青年报2018-03-10 09:06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所谓“精日”即“精神日本人”,也就是已经把自己视同为日本人的群体。近日,来自文艺界别第26组的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作为第一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建议,将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等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除了教育还要有规矩和边界

北青报:可以谈下提案的具体内容吗?

贺云翱:这份提案指出,国家对于侮辱国旗、国徽及歪曲国歌这些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的行为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进行制裁,但是对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武士道精神的相关行为方式,或者公开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等,包括以文字、图片、语言、说唱、照片、影视、肢体语言等各种方式和手段,缺少严惩的法律依据。

提案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规定对侮辱、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中华民族尊严的行为,处以治安处罚,并制定《刑法修正案》,将严重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以前随地吐痰是要罚款的,虽然罚款不多,20元到50元,但是随地吐痰的人很少,但是取消处罚后,在公众场合随地吐痰的人就多了。处罚不是目的,但想要有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除了教育,还要有一定的规矩和边界,让大家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

法律界定上国际有参考先例

北青报:怎么想到建议将“精日”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贺云翱:他们的这些行为,发生地都不是一般的场所,是我们曾经流血和伤心的地方,是民族耻辱的地方,而且是故意选择的,这就是对国格和民族尊严的侮辱,是对道德底线的挑战。虽然这些人也受到了一些处罚,但是是按照治安条例来处罚的。

事件发生之后,法律界专业人士,尤其是南京的法律界人士率先提出来,只有谴责没有用,要有法律上的惩罚,但是没有依据,所以提出要制定法律。

我咨询了一些法律界的人士,现在国歌、国旗、国徽代表我们国家主体地位和尊严的,如果被侮辱是有法律的。那么,我们的民族英雄,那些为抵抗外国侵略者作出贡献的人,也是应该受到保护的。

北青报:有观点认为这些行为只是开玩笑,一个国家要有“自黑”的勇气,不能动辄得咎,您怎么看?

贺云翱:开玩笑和侮辱性行为有本质区别。

我也看过一个卡通漫画取笑了一下美国总统,但这不是恶意行为,没有侮辱他。可是有些人说,南京大屠杀侵华日军杀得太少了,应该多杀一点,这是什么话?还有装扮成侵华日军在抗战遗址前摆出威风的姿势,这难道是一般的玩笑吗?

所以玩笑和侮辱是可以分开的。至于法律怎么界定,的确需要严肃地研究,相信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也会提出意见。其实国际上也是有参考先例的,据我了解,在二战之后,德国绝对不允许出现纳粹的标志或者行为,否则就会受到社会公众强烈的痛斥和反对,也会有法律的制裁。

当然,我们需要一些真实的声音,只要你是亲眼所见,有科学、实际的资料,符合做人的道德良心这些底线,都是正当可行的,哪怕是批评性的意见,但是刚才说的这些行为,在哪个国家都是不可接受的。道德和正义的底线不可逾越。

近代遗产保护同样需要关注

北青报:外长发布会与您提交提案是同一天,有说法认为是“蹭”热点,这个提案您准备了多久?

贺云翱:其实完全是巧合。提案是我们早就写好的,原文有三千多字,提交时要求精简到1500字。昨天(指3月8日)中午,我吃完饭就立刻修改提案,然后发到我们文艺26组所有委员的邮箱,请他们审读。下午小组讨论,我们签字,才看到王毅外长的这条新闻。但我没想到有这么大的社会影响,新闻报道后,很多门户网站一度置顶,很多朋友、学生给我发信息,手机都爆满了。

北青报:签字委员有很多演艺界的名人,您一开始就想作成联名提案吗?

贺云翱:是的。我本来还要找更多人签字,但是因为时间关系,在小组会上,委员们签字之后就提交了,签字过程非常快,大家都当场表态完全支持。有几位委员生病没有来,昨天还给我发信息,要求今天补签。

北青报:希望这份提案达到什么效果?

贺云翱:作为提案人,我当然是希望提案能够成功,最后能有这样一部法律。大家共同努力,我想应该会成功的。

北青报:还有哪些建议?

贺云翱:最近几年我一直在关注近代遗产。我曾经调查过南京所有的抗战遗产,包括碉堡、战壕和当时的档案资料。我认为,近代遗产并没有受到很多关注。有一些革命纪念地做得很好,比如遵义会议的纪念馆,我去的时候排队的人排出了100多米。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历史纪念场所、革命纪念地很落后,甚至有些还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灯光昏暗,墙上还有霉变,文物保护状态也不好。

如果能有专门的经费对这些地方进行保护,保护得好,我们普通市民也会重视起来。

委员声音

张凯丽:“精日”行为是决不能容忍的

这是决不能容忍的。我曾经当过兵,是军事博物馆的一名解说员,我的解说词都是与我们的军事历史有关,至今都有很多图片上面触目惊心的画面映刻在我的脑海中。这份提案很及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借助政协委员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和认同, 一个民族的底线和感情是不能被触碰的。

郑晓龙:“精日”做法让人心里不舒服

“精日”分子这种做法,会让普通老百姓至少心里很不舒服。作为文艺工作者,我们要思考的是怎么做好抗战这类题材的创作,不能像现在这样。现在有些电视剧,说抗日战争,不讲中国人民和日本人民在战争中所付出的代价,只表达仇恨,反映出来的都是讲杀鬼子很容易,这样的恶搞,让大家说到战争的时候缺少凝重和严肃,需要纠正。

(原题为《38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将“精日”行为纳入刑法 第一提案人贺云翱谈起草初衷:“开玩笑和侮辱行为有本质区别”》)

[责任编辑:沭阳视窗]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