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龚如心千亿遗产案缠述4年半
“昔日恋人”风水师遭败诉
有“小甜甜”之称的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与其夫合作创办华懋置业,70年代初集团已香港最大私营地产商之一。2007年4月3日,龚如心在香港病逝,享年70岁。
龚如心1955年与王德辉结婚,王其后两度被绑架,于1990年被绑架后就一直失踪。而龚如心近年受到与家翁王廷歆的争产案困扰。2002年法院裁定,龚如心持有的王德辉遗嘱是伪造的,她一度被警方拘捕,但龚如心一直上诉,2005年终审法院判她上诉得直,可以保存数百亿的财产。
案件另一当事人陈振聪,是香港商人及业余风水师,因声称自己是龚如心遗产唯一受益人而声名大噪。
2007年4月20日,律师麦至理开记者会声称陈振聪是龚如心遗产唯一受益人,同月,华懋慈善基金入禀香港高院争产。同年10月22日,王廷歆及香港律政司司长加入遗产案战团。
2008年11月10日,华懋首次指陈振聪2006年骗龚如心立下风水遗嘱,14日,陈振聪首次表示与龚如心相恋14至15年。
2009年3月30日,华懋首次指陈振聪2006年遗嘱为伪造。4月30日,王廷歆退出争产案。5月11日,遗产开审。
按照香港法律,遗嘱以最后订立者为准,因此陈振聪所持遗嘱的真伪,及他与龚如心之间的关系成为案件关键。遗产争夺案的焦点为,华懋持有的龚如心于2002年订立的遗嘱,和陈振聪持有2006年遗嘱,哪份才是真实的、陈振聪持有的是否属于“风水遗嘱”以及龚如心订立2006年遗嘱时是否病重或神志不清等。
2010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败诉,遗产划归华懋。法官认为,陈振聪所持遗嘱为伪造,而龚如心2002年遗嘱才是最后遗嘱。法官不相信陈龚之间有亲密关系,不认为龚会将全部遗产赠予陈振聪。3日,警方持搜查令到陈振聪豪宅、数码港写字楼搜查检走证物,扣留陈30多个小时,最后陈振聪以现金500万元保释外出侯查。3月17日,陈振聪与华懋就诉费展开诉讼,19日,陈振聪一方提出上诉。4月16日,争产诉费有裁决,陈被判须付惩罚性诉讼费,即所有诉费的8成约2.2亿元。
2011年2月10日,龚如心千亿遗产案上述开审, 14日上诉庭法官一致驳回陈振聪上诉。讼费方面,上诉庭裁定陈振聪须以惩罚性基准,承担华懋一方在原审及上诉的大部份讼费。
10月24日,香港终审法院驳回陈振聪上诉许可,这意味陈振聪的争产案就此结束。
三、兄弟争产牵出行贿丑闻
同室操戈改写故事
提起新鸿基地产,香港几乎无人不晓;提起新鸿基郭家三兄弟,业内更是耳熟能详。作为香港最大地产商之一,它在短短几十年间就成就了数千亿财富的神话。
新鸿基地产主要创始人郭得胜有三子,长子郭炳湘、次子郭炳江及三子郭炳联。1972年,公司上市。1990年,郭得胜因心脏病去世,三兄弟一起挑起了大梁。兄弟经营新鸿基20年,公司市值达2000亿,资产比他们接班时增长近8倍。
不过,豪门恩怨兄弟之争,一场有如TVB大戏般的剧情还是在郭氏家族中上演。这桩兄弟共同管理父业本被视为没有争产的成功例子,最终因 3人同室操戈改写了兄弟同心的故事。
2012年3月29日,公司两名联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联因涉嫌向香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行贿而被廉政公署拘留。据报道,向廉署举报郭氏兄弟的正是与其争夺家产的亲兄弟郭炳湘。受此消息影响,新鸿基地产次日股价暴跌13%,市值一日蒸发382亿港元。
2008年5月27日,新鸿基正式发布董事局变动公告,委任郭氏三兄弟79岁的母亲郭邝肖卿为董事局主席,郭炳湘于即日转任非执行董事。此前,郭炳湘曾向法院申请禁制公司管理层变动令,但被香港高等法院驳回。
新地家变,老大被弟弟夺权的起因,当时媒体猜测可能原因有三:一是郭炳湘在外自己注册公司,有另起炉灶之疑;二是郭炳湘曾经遭受过绑架,之后据传性情大变与人难相处,在企业管理上也常与两位胞弟意见相左;三是郭炳湘与有夫之妇传出绯闻,这位红颜被指安排进入新地工作,过多干预公司管理,引发郭氏兄弟母亲郭邝肖卿的不满,最终联手两个小儿子将大儿子扫地出门。
2008年的争产风波之后,郭氏家族信托基金的受托人也进行了重组,郭氏家族所拥有的42%新地股权被分成3份,但当时所发的声明中,强调一份是分给郭炳湘“的”家人,另外两份则分给郭炳江“及”家人、郭炳联“及”家人。郭炳湘被彻底排除在董事局之外。
如果针对郭氏兄弟的指控成立,谁将执掌新地成为疑问,郭炳湘借此复出的机会并不乐观。郭家的信托基金遵循许多亚洲家族企业的模式,财产授予人拥有极大管控权,所以年过80的郭老太郭邝肖卿才是一锤定音的人。
四、霍英东身后事五年难了
港式豪门恩怨此起彼伏
霍英东家族企业涉地产、建筑、船务、酒店等多个领域,投资涉及的企业多达80家以上。霍英东于 2006年病逝。其谢世5年零2个月之际,家族成员为争夺64亿港元遗产对簿公堂,为这位商界奇才续写了残酷的冷暖寓言。
长房三子霍震宇上诉高等法院,指一同出任遗产执行人的胞兄霍震寰,将父亲64亿元遗产据为己有,又以不获分产要挟三房人签署家庭协议,承认他独占五分一遗产。霍震宇要求法庭罢免霍震寰的遗产执行人身份,改由退休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或法庭认为合适的人选担任。
上诉状还提出其他要求,包括由法庭下令霍震寰交代遗产数目;长兄霍震霆交出父亲遗产或财务数据的纪录文件;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协助新的执行人调查遗产的资产及负债数目;及委派专家评估遗产持有的物业、珠宝及艺术品价值。除震寰外,震宇亦要求撤换年届85岁的姑姐霍慕勤作为遗产执行人,因她健康欠佳,未有实际参与遗产管理。而霍家另外14名成员由于是遗产受益人,故亦被列为答辩人。
据悉,霍英东早于1978年订立遗嘱为3名妻子及子孙作分产安排,三房人并可每月从遗产支取固定款项。其妹霍慕勤、长房次子震寰及长房三子震宇是遗产执行人。
而引发霍英东家族争产案的是以下三项主要财产:霍英东家族控股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 350股(约占46%)普通股股权,超过 50 亿港元;霍英东生前成立的3间离岸公司的全部股份 7 亿港元;霍英东生前与霍震寰联名持有的三个银行户口存款 7.36 亿港元。(注:公司股份及银行存款价值为霍震寰的估值)。
霍家按照霍英东的遗训,三个儿子分别继承其三大事业,霍震霆掌管体育事业,霍震寰接管家族商业王国,成为霍英东集团董事兼总经理,霍震宇则被安排接手南沙开发计划,其他各房子女则不得从商,转而从事律师和医生等职业。
今年1月18日,霍震寰向法院聆案官申请延期呈交誓章,以便回应胞弟震宇的指控,由于震宇及其他答辩人没有提出反对,聆案官应震寰的要求,将限期延长至4月10日。
4月11日,霍震宇再以遗产执行人身份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两兄弟霍震寰和霍震霆交出霍英东的资产资料。
这期争产案已于本月23日首次在高等法院提讯。法庭最终下令给予霍震寰一方42天时间准备誓章交代,并给予霍震宇一方21天时间回应,再排期处理案件。至于内庭聆讯的要求则交予审理案件的法官决定。
五、港镛记争产案始末曝光
甘氏兄弟为争股权反目
香港城中名人“御用饭堂”、已有68年历史的中环镛记酒家,其第二代掌舵人董事总经理甘健成2010年3月入禀高院,要求将海外注册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清盘,但入禀状并无交代详情,甘本人也未回应事件,不禁令人揣测,由第二代三兄弟合力经营的镛记是否有内讧疑云。
镛记由创办人甘穗辉1942年在中环经营烧味大牌档起家,酒家现由其3名儿子甘健成、甘琨礼及甘琨岐打理,并在中环威灵顿街拥有整幢镛记酒家的物业,三兄弟向来关系紧密。
根据香港媒体的报道,镛记股东两兄弟因争股权,引发申请公司清盘。相关案件于今年1月30日开审,案件亦揭露兄弟决裂的始末。
甘健成首次披露了“镛记王国”价值至少达15亿元,他力陈多年来为家族苦心经营,亦同时历数原本合作无间的二弟甘琨礼罔顾公司利益,企图独揽大权的七宗罪。
原本拥母公司三成半股权的甘健成,指二弟得悉他获母亲赠予名下一成股权后,随即“变脸”并展开他的夺权大计。健成认为二弟已破坏兄弟间互信,难再合作,他愿以公司估值13亿元作基础,将其四成半股权售予二弟,或购入二弟与胞妹拥有的合共五成半股权,法庭亦可颁令公司清盘。若未扣除折让,健成能以大约5亿元出售股份,或斥资7亿元购入股份。
据报道,2009年的两宗事件也引发兄弟间闹不和,首先是当年4月,二弟2子女的有机食物公司,被指“公器私用”,占用镛记酒家位于柴湾明报工业中心的部分货仓;而同年5月,母亲麦少珍将她名下在控股公司的一成股份赠予健成,令其股权由三成半增加至四成半。二弟得悉后,对大哥及母亲的态度逆转,不再称呼她为母亲,又拒绝见她,并于2009年10月致函母亲,斥她“无能力及智慧分辨是非”。
资深大律师翟绍唐指二弟开始其夺权大计,2009年7月委任在酒家毫无经验的儿子连宏加入董事局,他上任后无故解雇伙记,令员工士气低落,2010年又在一次管理层例会上,拍台及大声喝骂伯父。健成认为侄儿要在员工面前展示权威,以削弱其威信。
甘健成又发现,原本由胞妹美玲持有的一成公司股权,竟落入二弟手中,令他拥有五成半股权,成为大股东,但这次股份转让事前未经董事局批准,应为无效。健成指二弟自恃为大股东,逐步削弱他的权力,甚至阻止他查数,但健成认为自己作为董事之一,应有权继续管理公司日常运作。
不过二弟30日在开审前已“率先开火”,发声明指摘胞兄为诉讼的“始作俑者”,对将家事诉诸法律感到“非常遗憾”,又指兄长掀起的讼案在法律理据上“并无立脚点”,因此他会据理抗辩。
甘健成于今年2月7日首度公开揭露,假如最后法庭颁令出售名下股份予二弟甘琨礼,他将另起炉灶开设酒楼,但强调不会与镛记直接竞争。身为长子的他更苦口婆心恳请二弟继续经营酒家,将亡父甘穗辉精神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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