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著名富商遗嘱14年后曝光
后人争10亿遗产
创办服装品牌Bossini的香港著名纺织商人罗定邦离世14年后,其遗嘱内容2010年7月6日于香港高院曝光。罗氏第二代后人就父亲遗下的巨额遗产争讼,披露罗定邦生前决定将身家平分为三部分,一份行善,一份给罗氏后人发展,而余下一份则特别留给一个已经失踪的儿子。大律师则指遗产目前账面约值10亿元,即平均每份约3亿元。
案件原诉人、罗定邦的次子罗蜀凯指出,父亲留给罗氏后人的三分之一遗产,他是唯一的受益人,与其它兄妹及子侄争讼。案中爆出罗定邦的“失踪儿子”身分成谜,当时法庭上从未有人透露其名字、年龄及何时失踪,罗定邦当年的讣文亦未见有这个儿子的名字。但罗定邦生前表示,只要两名或以上子女确认失踪儿子身分,他即可独得三分之一遗产,相信该名儿子曾与其它子女一同生活。
触发官司的“意愿书”,为1996年4月罗定邦在病榻上要求下属代撰后签署,并由当时仍在世的妻子陈楚思及六子罗家驹见证。罗定邦于意愿书中委任罗蜀凯为“执行人”,要他尽量跟随其3个意愿平分遗产,即发放予失踪儿子、用作慈善用途及资助罗氏后人。罗定邦把所有决策权尽交罗蜀凯,禁止其余后人异议。立下意愿书后4个月,罗定邦以86高龄撒手尘寰。
除了罗定邦长子罗乐风未有派代表参与诉讼、六子罗家驹不表反对外,罗定邦其余子女,连同罗家第3及第4代均与“二叔”罗蜀凯打对台,指罗定邦只委任罗蜀凯以“信托人”身分管理遗产。
根据香港媒体2010年7月27日的报道,法庭于26日裁定部分遗产是信托,若家族后人有困难,罗蜀凯不可拒绝施以援手,罗颖怡一方先胜一仗。
法官在判辞中先指,罗定邦明显在意愿书中表明日后如何处理他的资产。意愿书列明罗蜀凯是资产的“执行人”,要根据意愿书中列明的意愿去处理资产。虽然意愿中有“尽量遵照”的字眼,但法官认为仅是让罗蜀凯日后执行时富弹性,但仍是要按罗定邦的意愿行事,不可偏离。若有后人符合意愿书中的条件,罗蜀凯有责任提供经济援助。
此外,判辞中又透露罗定邦有一名儿子失散海外,若他回归,并经罗定邦2名子女证实身份,便可无条件获遗产的3成,以补偿罗定邦“过去未尽父亲之责任过失”。
法庭继裁定其次子罗蜀凯不可独占先父约3亿元遗产,他只能以遗产执行人身份代其它家人打理,法庭于2011年1月17日再颁令他须就案件向大部分弟妹及侄女支付八成半讼费。
高院法官颁下讼费命令,指罗蜀凯打官司为个人利益,而非中立地澄清执行人角色,因此败诉的罗蜀凯须向三妹罗嘉穗、四、五及六弟罗家宝、罗家圣及罗家驹、以及罗家宝长女罗颖怡支付85%讼费;至于在案中保持中立的罗定邦另两儿子罗乐风与罗家添、外曾孙Ryan Or及律政司,讼费则可由遗产中扣除。
七、港电器大王两妻争产
遗产执行人入禀法院求助
有“电器大王”称号的香港信兴集团创办人蒙民伟2010年病逝,留下数十亿港元的电器王国,也引来其两位妻子和后代对遗产的争拗。蒙民伟遗产执行人、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官作出定夺。
蒙民伟晚年立下遗嘱,将遗产至少留给妻子王蓓芬及前妻长女蒙倩儿2人,并拜托挚友李国宝肩负起分配遗产重责;但面对蒙的前妻杨雪姬去年先发制人兴讼、蒙妻王蓓芬也自称有权独享联名户口资产,李国宝似乎也束手无策,只能向法院求助。
入禀状将杨雪姬,由前妻所生、现为信兴董事的长女蒙倩儿,与杨雪姬有关的海外注册公司Timmerton Company Inc.,Liberia,及蒙妻王蓓芬列为被告。入禀状未披露蒙氏遗产如何分配,只透露至少有蒙倩儿及王蓓芬获列作遗产受益人。
早于蒙民伟去世未过百日之时,杨雪姬已率先联同2子3女及Timmerton入禀,要求2间信托公司交出信托基金“The Huge Surplus Trust”的资产,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面对杨及Timmerton的申索,遗产执行人于入禀状要求法官决定究竟应该抗辩抑或妥协。
案中7名原诉人分别为杨雪姬、两人所生的5名子女及一间公司。现年78岁的杨雪姬于2002年与蒙离婚,她于1994年以62岁高龄攻读心理学,后成为港大心理学系研究员,年初更获颁发港大社会科学博士。她与蒙所生的5名子女包括儿子德扬、德勋及女儿倩儿、蕙儿和藻儿。
现时信兴集团主要由德扬负责管理,他本身持有集团0.01%股权。另外,一间非洲利比利亚的Timmerton Co. Inc.为原诉人之一,该公司现持有信兴集团9.98%股权。
蒙民伟于1953年成立信兴行,销售乐声牌产品,信兴经历半个世纪发展,由一间原本只有3人的小公司,发展成为目前有超过1700名员工的集团。上世纪60年代时,香港巿民多用瓦煲煮饭,蒙民伟带着公司代理的乐声牌电饭煲、米和腊肠,逐家逐户教人煮饭,结果信兴至今在港累积售出超过1000万个电饭煲,直接改变港人生活模式。
蒙民伟曾任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二六年获特区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蒙民伟也是著名慈善家,于一九八四年成立“信兴教育及慈善基金”,支持香港及内地的教育、医疗、康乐、体育及环保等公益事业,多年来捐款逾五亿港元。
八、港第八大富豪家族爆争产
母亲控告亲生女儿
香港十大富豪之一、身家估计高达数百亿港元的南丰集团主席陈廷骅,其妻子杨福和2010年底入禀法院控告女儿陈慧慧,指她在2003年至2005年间曾误导父亲,以致造成家族财产转移。陈慧慧女儿张添珞发表声明,代表家人表达遗憾,强调事件属于家庭私人事务,与集团业务运作无关。
入禀状披露的资料极为有限,只笼统指控陈慧慧于2003至2005年期间,曾作出误导、不当影响或违反合约及信托责任,包括向其父亲陈廷骅作出虚假陈述,导致财产转移及成立了信托,虽然入禀状无清楚点明,但估计有关财产调动极可能与陈廷骅的财产分配安排有关。
有“棉纱大王”之称的陈廷骅,近年极少于公开场合露面,于2008年更辞任集团旗舰南丰发展的董事,只留任集团主席一职。陈廷骅与妻子杨福和有两名女儿,大女陈慧芳早年经常陪伴父亲现身卖地场合,但她并无于南丰集团担任职位,只有为母亲成立的陈杨福和基金及福和基金担任董事;相反,陈慧慧与夫婿及子女均有加入南丰管理层,而近年逐步接班成为南丰集团新掌舵人,包括担任南丰发展执行董事、南丰纺织董事、晋业及宝登建筑执行董事等,也担任其父亲成立的慈善基金陈廷骅基金会主席。
福布斯的香港富豪榜上,陈廷骅名列第八,估计其身家有18亿美元(140亿港元),由于南丰为私人公司,其市值一直未曾公开,但粗略计算南丰的资产值,加上南丰绝大部分股份由陈廷骅个人拥有,陈的身家应不止此数。
据消息人士透露,与讼双方在杨福和正式入禀前,曾多次谈判寻求和解方案,但一直未能成功。消息人士称,两姐妹都属于个性强、爱主导、爱话事的人,两人因为家产管理问题其实早已有摩擦。
2010年底有媒体爆出杨福和提出离婚。突然提出离婚,令人怀疑也与争产案有关。2011年4月离婚案现突破性发展,杨一方的申请撤销,双方以分居一年为由同意离婚,附属济助及赡养费条款则以内庭方式处理,离婚条款保密。
由于附属济助及赡养费条款以保密形式处理,无法知道2人的财产分配。外界盛传,陈廷骅早年已立下遗嘱,将九成半家财拨作慈善用途,其余留给后人,不过遗嘱属未生效的文件,不可凌驾离婚诉讼的判令。
离婚案终于了结,不过杨福娥与陈慧慧的争产官司则未能了结。此外,去年底,有报道称,陈廷骅2女儿陈慧芳及陈慧慧因财产问题闹不和,2人的积怨均可见法院颁下的判词。判词披露,2人早于1995年因父亲在美国的公司是否向陈慧芳借出巨款争拗,该公司于2009年向加州法院兴讼,追讨360万美元,陈慧芳认为胞妹陈慧慧是事件始作俑者,向高院取得强制胞妹替加州法院作供的命令,陈慧慧旋即申请撤销有关命令,但遭法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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