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安置房工程停工调查 保证函涉嫌伪造公章【3】

江苏要闻2014-05-1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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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

 

融资“保证函”涉嫌伪造公章

按照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如果不是资金链断裂,泰达公司对于东宇公司易主也不知情,毕竟,他们只是委托建设方,不过,因为东宇公司向信托公司融资时,曾经提供了一份盖有“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签章的保证函,于是,这家公司也被卷了进来。

在广陵新城另一政府人员提供的“公司函”中,扬州泰达公司明确表明,东宇公司和新华信托签署的信托协议中,起重要作用的“保证函”“公章及签名均系伪造”,并声明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我们的章中间五角星缺了一角,明显不一样。”广陵新城工程部一名肖姓人员介绍说,要启用扬州泰达公司公章,需要六七位领导同意,而在核查中,诸领导均称不知情,未曾同意使用该公章。此外,现代快报记者也发现,这份“保证函”虽注明2013年2月19日新华信托与扬州东宇公司签订信托协议,然而文件最后的落款时间却为当年2月1日,比信托协议签订日期还早。这样一份草率的“保证函”是怎样通过审批获得融资的,谁也不清楚。

另外,再加上新华信托控股扬州东宇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而此前两天东宇公司刚和新华信托签署了“信托协议”,两公司暧昧的关系,难免让人想入非非。

“肯定是有问题的,主要矛盾还在新华信托。”广陵新城方面透露,发现“保证函”存在问题后,他们已经向扬州公安局报案。但具体结果,还有待司法鉴定结果的出具。

东宇曾获2亿元融资 如今大部分蒸发

在广陵新城向现代快报记者提供的涉嫌伪造公章的“保证函”复印件内容显示,东宇公司将融资4亿元用于广福花园安置房建设。但广陵新城方面在调查中发现,实际上,去年3至5月期间,新华信托已向东宇公司支付了2亿元人民币,但是东宇公司并未将这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项,“广福花园三期工程资金计划表”显示,东宇公司仅向苏商建设、江都建设及桩基工程三家单位支付1000万元左右项目资金,“其余19000万元已被挪作他用。”

但至于这笔钱究竟去了哪里,广陵新城、扬州泰达以及参建各方均称不清楚。

“这个事情从表象来看是资金链断了,开发商东宇公司也跟我们诉苦,说贷款一分钱也没拿到。”广陵新城方面称,因项目不需要扬州泰达及广陵新城方面先期垫资,且对于融资一事此前并不知情,因而并未掌握这笔款项的具体流向。

现代快报记者试图联系东宇公司及新华信托说明,遗憾的是,两方均拒绝接受采访。

为了得到新华信托方面的回复,现代快报记者曾先后三次给新华信托上海公司一位名叫魏建中的负责人打过电话,此人在4月份曾亲到扬州参与事情处理。遗憾的是,现代快报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先是说不了解详情,第二次直接挂断电话,最后一次更是明确称拒绝接受采访。扬州东宇公司一刘姓负责人对此也讳莫如深,表示自己仅为一名打工者,不方便说什么。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扬州泰达公司马姓负责人处获悉,新华信托方面曾明确称已经将2亿元工程款拨付到账,“工程还没开始,钱就已经拨下来了,我们不知道钱拨到哪里去了。”该人员介绍称,工程采用BT模式开建,“项目建成后,政府花钱购买。”因此,对于这笔钱不负监管责任。

新华信托对工程款的去向没有解释,只简单称已经开始内部清查,“至少新华信托应该算监管不力吧。”该马姓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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